【#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联合通知-》,欢迎阅读!

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联合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司法部,财政部 1980.10.24 1980.10.24
财务制度 部门规范性文件 已被修改
正文:
---------------------------------------------------------------------------------------------------------------------------------------------------- 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联合通知 (一九八0年十月二十四日)
为了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各项法律,开展司法业务工作,现将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重新修订印发,以供参考。
司法业务费由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统一管理,有利于有计划的统一安排使用司法业务费,凡有条件的可采取由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统一管理的办法。
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任务很重,经费困难较大,为了开展司法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对司法业务必需的开支,应尽量予以必要的照顾。
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司法业务费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开支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交流经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防止浪费,以保证业务需要。附: 关于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刑法、 刑事诉讼法等各项法律, 现将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重新修订如下: 一、 审判费。
审判案件所需的各种诉讼用纸、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片、簿册的印刷费,以及公告费等开支。 调查案件的旅差费,证人、来访人因生活困难而必须解决的食、宿、路费补助,法院指定律师出庭辩护的费用等。
公开审判的会场租赁费,法庭、候审室的饮水、取暖等开支。
二、 陪审、调解费。
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的办公、旅差等公务费,无固定工资收入人员的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调解委员会办公文具纸张、簿册等费用由所在单位开支,所在单位开支有困难的可酌予补助。 三、 勘验、鉴定费。
审判案件中进行勘验、鉴定时所需要的低值小型工具和各种药品、材料等开支。 聘请或委托技术、翻译、专家等人员和有关单位进行勘验、鉴定工作必须的开支。 四、 押解、执行费。
法院人员押解犯人的旅差费:使用无固定工资的押解人员的生活补助或误工补贴、伙食补助、宿费、路费;犯人给养和路费等。
执行死刑罪犯押赴刑场的租车费、汽油费以及绳、席、火葬费等。 五、 业务设备购置费。
司法业务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自行车、马匹等),司法鉴定所需的器械设备(如法医议器、医疗、化验器械等),审判工作所需的器具(如扩音机、录音机、照相机、打字机、复印机、枪枝、弹药、戒具、档案柜等),法庭所需各项设备,司法专业图书以及外出办案人员公用的手提包、公文包、雨具、防寒大衣等购置费。
六、 业务设备消耗费。
用于上述业务器材设备的保养费、燃料费、饲料费等。 七、 宣教费。
法制宣教和业务用的报刊、资料、书籍、简报、汇编、图片等的印刷、翻译、购置费、举办展览会、报告会、幻灯及设置布告栏、宣传橱窗等费用。
法律学术团体、法律出版社等补助费(出版社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盈余用于司法业务费)。 八、 专业会议费。
不属于行政工作的各种司法专业会议、座谈会所需的开支,其开支标准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会议费标准执行。
九、 短期培训费。
短期培训陪审员、调解员所需旅差、住宿、公杂、伙食补助、讲课、书刊资料、会场租赁以及无固定工资收入学员的生活补助或误工补贴等开支。 十、 科研机构经费。 指司法部科学研究机构经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3e35d6dc82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