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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
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建函教[2014]165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4.10.08 【实施日期】2014.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教〔2014〕165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起,我省原开展的全省建设专业管理人员统一考试工作将过渡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我省建设行业2014年各岗位考试时间定为12月6日~7日。为做好我市施工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统一培训考试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3
一、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由苏州市住建局统一组织。各市、区住建局教育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培训机构负责本地区考试人员资格现场审查(含基本条件、相关个人信息的核实)、培训协调以及相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二、考核岗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首批考核评价共设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试验员、城建档案管理员11个岗位。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本次统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网” (http:
//www.jscin.gov.cn/web/KSPXW/default.aspx),进入“江苏建设培训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步骤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二)报名审核:考生网上报名从10月9日开始,截止10月24日17:00。各初审点将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并收取报名考核费,市区(不含吴江区)初审点设在各家受委托的培训机构;各市、吴江区初审点由各地住建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指定,各初审点审核时间从10月10日开始,截止10月24日17:00;最终审核由市审核点审核,市审核截止时间定于10月26日17:00。
(三)报名条件: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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