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2023-01-03 05:21:1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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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理学

法学研究方法:

法学方法论。二阶级分析方法。三价值分析方法。四实证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方法有哪些:

社会调查方法。二历史研究方法。三比较研究方法。四逻辑分析方法。五语义分析方法。 什么叫法理学:

理学是现代法学知识体系中的重要学科和组成部分,也是法学课程体系的主干和基础。 学习理学的意义:

一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需要。二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需要。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理论素质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学习理学的方法: 第一,善于从生活中的具体事例或案例出发进行法理学思考,提炼和检验法理学理论第二,联系其他学科的知识来理解和掌握法理学理论第三,要了解法理学的发展史,从法理学的发展史来理解和掌握理论第四,要了解现代西方法理学通过联系和比较中西方法理学学习理学。第五,要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现状,积极参与法理学的讨论。第六,注意将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学习相结合。 什么是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法的本质:

第一,法是意志的体现。第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第三,发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应。第四,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作用:

第一,是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影响社会生活的体现。 第二,是国家权力运行过程的体现。 第三,是社会生产方式自身力量的体现。 法的局限性:

第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式中的一种。

第二,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应的。

第三,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 第四,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发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种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行政规章。6治法规。7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9国际条约与协定。 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1习惯。2政策。3判例。

我国不适用判例法的原因是什么:

第一,判例法不适合中国国情,不适合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也不符合我国现有的国家体制,因此它不能成为我国法的渊源。


第二,我国现有法官缺乏判例法方法论的训练,再加上判例法程序复杂,既费时,又不能适时。

第三,判例法本身存在缺陷,突出个别,不重视一般,有明显的片面性。 法的效力:

泛指规范法律文件对人们的行为由普通的约束力,规范性文件对特定的人和事,法律约束力。

法的要素包含了什么内容:

一命令模式。二规则模式。三规则政策原则模式。四律令技术理想模式。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第一,在对是挤兑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常常成为一群规则的基础。 第二,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

第三,在是否适应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较为明确。 法律体系概念:

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体系的特点: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体系化的有机整体。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紧密,内在协调。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权利义务的概念:

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题是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法律义务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为什么说权利和义务是核心范畴:

首先权利和义务是从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的,具有逻辑关系的各个环节的构成要素。其次,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再次,权利和义务贯通法律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最后,权利和义务全面的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对立统一的。2权利和义务再数量上是等值的。3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目标,义务保证价值目标和权利的实现。4权利提供不确定的指导,义务提供确定的指导。5确定指导与不确定指导标示的义务与权利利用与功能上的差别。6权利本位。 权利本位有哪些特征:

第一,社会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权利本位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范围内,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 第三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和强制的情况下,可以做出权利推定。 第四,权利主体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只受法律限制。 法律关系的概念:

他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依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关系。二法律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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