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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练习与答案
第九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
【试一试】单项选择题(P134)
1.下列条件中,( )不是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
A.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B. 主要交易条件必须十分完整齐全 C.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D. 表明发盘人承受约束的意旨 2.我国某企业6月10日向国外某客户发盘,限6月15日复到有效。6月13日接到对方复电称“你10日电接受,以获得进口许可证为准”。该接受( )。 A.相当于还盘
B.在我方缄默的情况下,则视为有效接受 C.属于有效的接受
D.属于一份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的接受
3.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在尚未送达受盘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的,这叫发盘的( )。 A.撤回 B. 撤销 C. 还盘 D. 接受
4.我方公司星期一对外发盘,限星期五复到有效,客户于星期二回电还盘并邀我电复。此时,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故我未予答复。客户又于星期三来电表示接受我方公司星期一的发盘,在上述情况下( )。 A.接受有效 B. 接受无效
C.如我方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成立 D. 属于有条件的接受 5.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是交易磋商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步骤。 A.询盘和发盘 B. 发盘和还盘 C.发盘和接受 D. 询盘和接受
6.我方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 B.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只有发盘人好不延迟的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D.由电信部门承担责任
7.某公司向欧洲某客户出口一批食品,该公司于3月16日发盘,限3月20日复到有效。3月18日接对方来电称:“你方16日电接受,希望在5月装船。”我方未提出异议,于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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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这笔交易达成 B. 需经该公司确认后交易才达成 C.属于还盘,交易未达成 D. 属于有条件接受,交易未达成 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和接受的生效采取( )。
A.投邮生效原则 B. 签订书面合约原则 C.口头协商原则 D. 到达生效原则
9.英国某商人3月15日向国外某客商用口头发盘,若英商与国外客商无特别约定,国外客商( )。
A.任何时间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B. 应立即接受方可使合同成立 C.当天表示接受即可使合同成立 D. 在两三天内表示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10.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盘的第二天,A公司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 )。 A.合同即告成立 B.合同无效
C.A公司向B公司或B公司向A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D.必须是A公司向B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B公司时,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1、B 2、A 3、A 4、B 5、A 6、A 7、A 8、D 9、B 10、C
课堂讨论9-1: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的概念有什么区别?(P138) 参考答案:
在法律上,撤销与撤回属于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的形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
课堂讨论9-2:还盘有什么法律后果?(P139) 参考答案:
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其一是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其二是还盘等于是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的发盘。
复习参考题(P144) 一、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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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简述《公约》关于一项发盘能否撤销的规定。 3.导致发盘效力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4.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5.试述《公约》关于逾期接受的规定。 ’’ 6.简述一项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二、案例讨论题
1.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 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3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2.某月20日,我方F公司向老客户G公司发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G立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F公司一时没有麻袋,故立即回电:“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回电后,G未予答复,F便着手备货。之后在F公司去电催请G公司开立信用证时,G以合同根本没有成立为由拒绝,于是发生争议。
3.我方对外发盘轴承800套,分别为:10l号/200套;102号/100套;103号/200套;104号/300套,限9月20日复到有效。对方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来电表示接受,并附第1080号订单一份。订单内表明的规格是:10l号/200套;102号/200套;103号/300套;104号/100套。我方对来电未作处理。数天后收到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证内对规格未作详细的规定,仅注明:as per our order No.1080。我方凭证按原发盘的规格、数量装运出口,商 业发票上注明as per order No.1080。 问:我方可否顺利交单结汇?为什么? 参考答案:
1.2.
以上两则案例,都是我方向外商发盘,外商表示“接受”,但都在“接受”中变更了发盘的条件,且我方或外商对于这种变更又都未予答复,以致一方认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开立信用证或着手备货,另一方则认为合同并未成立而最终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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