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合理使用基本建设拨款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制度。
2 .严格监督各项基建资金的合理使用,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的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算账、报账的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 .严格履行会计手续,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程序由负责基建工作的院领导签批后方能使用。
4 .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基建资金的安全.
5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凭证、月报、季报,年终决算,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实事求是。
6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对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报账。 二、严格现金的管理
1 .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银行核准的库存现金金额
储存、支取、保管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超过现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 .任何人不准因私借用基建财务现金,外出出差人员需到财务部支取备用金。极特殊情况需借用财务室现金时要经处长签字后支取,并在三日内报账.
3 .超过支票起点的经济往来,必须使用支票。 三、加强支票的管理
1 .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预算单,写清日期、用途、预算金额,经领导签字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填好签发日期和用途,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印章要分开存放,设专人保管.
2 .工程合同范围内伍万元以下的开支由处长审批支付,超过伍万元的开支由主管院长批签.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开支,壹万元以下的由处长审批,超过壹万元的由主管院长审批。需要经市财政局审批的开支按有关规定执行。 3 .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 .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部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一切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四、规范工程款的支付
1 .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证的合同、协议交财务科(包
括临时工程).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予支付工程款和结算. 2 .工程款审批程序
( 1 )由乙方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 2 )国拨项目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下列人员按程序在市财政局颁发的六联单上依次签字盖章:工程承包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教委、财政局等有关人员。 ( 3 )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并告知处长后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时,要预留工程结算款 5% 作为保证金。按学院规定从工程结算中扣回水电费。一年后经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支付乙方保证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39c02b9372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