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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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教电传[2013]350 【发布部门】浙江省教育 【发布日期】2013.08.28 【实施日期】2013.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

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335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310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教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1 / 2










2.201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2年中期检查或中

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教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简称《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社会科学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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