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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逃避检测(杭路政罚〔2022〕0622)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发文案号】杭路政罚〔2022〕0622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 【处罚日期】2022.04.20
【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杭州市 【处罚对象】王龙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5:18
处罚名
故意逃避检测
称 行政处罚决定杭路政罚〔2022〕0622 书文号 被处罚
王龙
对象
处罚结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4月20日9时24分,王龙驾驶浙A0T668/浙B313Q挂货车行果 经G56(***高速)***南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区域时,故意采取急刹车的方式逃避检 1 / 2
测。王龙的行为属本省本年度初次被查。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王龙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2022-04-20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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