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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内坑镇小学教师工作考评表
( 年 季)
单位: 姓名: 职务:
自评
项目
评 价 内 容
不
优合
合
秀 格
格
校评
不
优合
合
秀 格
格
总评
不
优合
合
秀 格
格
师德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表现 教。
出勤
不私自调课,积极主动参加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
情况 体活动及各级会议。
3.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4.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5.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或学案上课者,不能评为优秀,累计达5次者,定为不合格);
6.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如发现让学生代改作业者,不能评为优秀); 7.及时讲评反馈学生作业;
8.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2.自觉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有事先请假,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教学
累计达5次者,定为不合格)
常规 10.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
织集体补课。(经常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者不能评为优秀,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者定为不合格)
9.严格按学校安排的功课表上课(如发现无故占课者不能评为优秀,
11.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 12.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成员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
13.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
14.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学困生、后进生转化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后进生报名时借故刁难,为不让后进生影响班级成绩,动员学困生、后进生转学经查实者定为不合格。) 15.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16.按时完成素质评估手册、家校联系手册; 17.按时完成义教卡、学籍卡;
18.班级学生巩固率100%,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19.按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班队
工作 20.每学期开展2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
21.每学期进行全面家访及召开家长会; 22.定期指导学生出版班级板报(交底稿);
23.按“泉州市小学班级文化基本建设十个一”布置班级; 24.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出勤、卫生、纪律)活动中,评为“优、良”的班级等级定为优秀,评为“合格”的班级定为合格,评为“不合格”的班级定为不合格。优秀比例不多于85%。
1
2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26.按规定参加进修培训、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做好记录; 27.积极参加听课活动、做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学期不少于5次(该参加而不参加者不能评为优秀,累计3次者定为不合格)
学习
研究 28.自觉接受随机听课,不借故推诿;
29.在教研会议上做一次中心发言者,每次活动只确定一个中心发言
人,发言稿随附;
30.主动提供校内研讨课、公开课,提交教学设计或详案;(主动请缨或学校安排欣然接受者得优秀,经动员能配合学校的安排定为合格, 拒绝接受学校安排者定为不合格)
基本项目的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等次。工作中没有该项内容的不填该项目等级,但各率计算时均以30个项目为总数进行计算。考评项目等级均在合格及以上且优秀率80%及以上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得15分;等级合格率60%至80%的,结果为“合格”,得12分;等级合格率低于60%的,结果为“不合格”,得6分,不奖励。
基本项目考评等级 项目
自评 校评 总评 自评
校评
对应 得分
总评
评 价 内 容
1.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 2.教师住校或全学期出满勤者;
3.执教语文、数学学科或任班主任、辅导员的班级生数超过学校班均生数10%的;
4.班集体获镇级及以上级别等表彰的班主任或辅导员;
5.确定校级以上的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并做好过程性材料归档的实验教师或课题负责人;
6.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案例、随笔收入汇编或发表于镇级以上刊物的(多个作品得分可累加,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一次,本项目封顶加1分) 7.参加镇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奖的(多次参赛得分可累加,但同一场选拔比赛逐级推荐只计算一次,本项目封顶加1分);
奖励项目
8.开镇级及以上级别研讨、公开课者;
9.镇级及以上级别的研讨、公开课的指导教师;
10.指导学生参加镇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获奖者(多次指导参赛获奖得分可累加,但同一场选拔比赛逐级推荐只计算一次,获团体奖按两次获奖计分,本项目封顶加1分);
11.本人获镇级以上的综合表彰,或班级学生获市级以上表彰的班主任或辅导员(不重复累加);
12.镇学科指导组成员正常参加活动者;(一学期有3次以上不能参加活动,则不予加分)
13.担任以下职务者:校长、教导、总辅导员、报账员、年段长、教研组长、学籍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一人身兼数职者可重复累加,若取“教师平均分”,此项不计。)
1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组织人员(比例不大于教师数的10%);
15.学校集体获表彰荣誉,本学期全体教师均可加分。
符合上列情况者,每项加0.2分(或0.3),封顶5分。校长、教导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在教师平均分的基础上奖励10%;总辅导员、报帐员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教师平均分”不包括校长、教导、总辅导员、报账员等行政人员的分数。
奖励项目 考评得分 最后总评
自评 校评
总评 得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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