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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特点
高尔基说:“文学的第一要素是语言。”虽然语言是抽象的、概括的,却能唤起读者的表象联想和想象,产生形象感。诗歌和文学作品是想象的艺术,而诗是语言的精粹,尤其要重视选择运用最易唤起读者联想和想象的词语,使诗句更具形象美感。诗歌的语言特质最具有形象美、情味美、凝练美、音乐美等。在诗歌鉴赏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把握诗歌语言特质,揣摩体会诗歌形象可感的、意味丰厚的、韵味独特的语言,在品读诗歌的语言中体会诗歌独特的韵味。那么诗歌语言有哪些特点呢?
一首诗就是一幅画或多幅画,是由多个意象组合起来的画。德国文艺评论家莱新说:“诗是动的画,画是动的诗。”诗中有时间的悠长,空间的辽阔;有静景的描绘,动态的勾勒;有色彩的点染,线条的流动。
诗歌语言极具形象性,比如王维《置福塞上》中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下日圆”,这十个文字就形成了一幅图画。这幅图画很直观,景物只挑选四样:大漠、长河、孤烟、落日,整体表现出来北方旷远荒芜的印象。给“孤烟”加之个“直”字,可知没一丝的风,当然也没风声,于是就存有了个静寂的印象。给“落日”加之个“圆”字,并不是说道唯有“落下”才“圆”,而是说道“落日”摆在地平线上的时候才见到“圆”。圆圆的一轮“落日”不声不响地衬托在“长河”的背后,这就是一个多么静寂的境界。一个“直”,一个“圆”,在图画方面说道出来,都就是直观的线条,可以和那旷远荒芜的大漠、长河、孤烟、落日正吻合,形成一幅十分凄美的边塞风景画。
闻一多说:“诗的长处在于它有无限度的弹性,变出无穷花样,装下无限的内容。”这种弹性就体现为语言的跳跃性。这种弹性的获得来自:一是虚词的省略,如温庭筠的《商山早行》中有这样两句“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十个字都是单音词,而且都是名词,无法分出哪个是主谓宾,哪个是定状补。十个意象并列,却能构成一个完美的意境,使读者在想象中充实言外之意,贴近自然境界。诗的魅力就在于这种真切的境界和朦胧的意味。二是诗句的跳跃,法国现代大诗人梵乐希曾“把散文比作走路”,“把诗歌比作跳舞”,形象说明了诗歌跳跃而变化多姿的语言特点。试看“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都是时空大跳跃,留给读者许多想象的“空白”。三是语序的颠倒。因语序颠倒而诗歌意境更美的实例很多,诸如“鹤舞千年树,虹飞百尺桥”(陈子昂《春日登九华观》),“寒雪梅中尽,春风柳上归”(李白《宫中行乐词六首》),“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杜甫《秋兴八首》),这些诗句以打破语法规范的“越规”、“违法”的“倒装法”,使诗的`语言灵活变异,富于弹性。
诗歌语言的形象性不仅必须整体表现出来事物的轮廓及其动态,并使形象触手可及,呼之欲出,而且必须整体表现出来物象的色彩。马克思说道:“色彩的感觉就是通常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诗歌色彩感的构成,相当大的部分就是由则表示色彩的形容词分担的。色彩的冷暖传达着诗人相同的情感体验,一般来说暖色预示着着热切、开朗,积极向上,意气风发。例如《沁园春・长沙》中写下秋色“看看万山红不下,层林尽染,漫江碧
透……”,用暖色写下了秋天的生机勃勃,抒发了诗人积极向上的热切情怀,整体表现了一种崇高的美。冷色代表着冷漠高亢,消极癫狂,孤独悲凉。同样就是写下秋,杜甫的《览胜》“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明沙白鸟飞抵,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去”。诗人用清、黑这一组冷色调,写下了秋的萧瑟、悲凉,抒写了伤感、伤感、寂寞的情怀。 诗人们总希望用最恰当、俭省的字句充分而圆满地表达出最丰富的感情。“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贾岛),古诗词语言的高度凝练正是诗人刻苦锤炼、精心推敲的结果。我们品味诗歌语言时要特别注意品味那些经过诗人苦心经营、反复锤炼的字、句,品出其中包含的丰富含义和不尽韵味。
为了并使语言含蓄动人、意蕴多样,诗人们非常特别注意对诗句中动词、形容词的磨练。这是因为汉语中的动词、形容词最富于表现力,一首诗意蕴的厚薄主要依赖于这类词改得与否恰当和精确。
动词在诗歌里具有“以最小的面积,表达最大的思想”(巴尔扎克语)的神奇作用。在勾勒人物形象、传情达意、摹写物态方面有着独特的功能。诗歌语言的“凝练”特点在动词的应用上表现得较为突出。如“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贾岛《题李凝幽居》)中的“敲”字,以声衬静更显静谧,动态演示新奇生动,使静谧中有生气。比“推”字更能点染静中有动,动静相生,增加了审美情绪。再如王安石《泊船瓜洲》中的名句“春风又绿江南岸”,一个“绿”字把春风给江南披上了绿装这一变化活画了出来,生动而又形象。动词、形容词的妙用,大大增添了诗的动人色彩,使诗歌含有了不尽的意境。只要抓住诗歌语言的这种特性反复吟唱,就能深刻领会诗家语高度凝练的特点,从而体会出诗歌中浓缩的内涵。
中国上古时的诗歌、音乐、舞蹈原就是三位一体的,《吕氏春秋・古乐篇》中存有这样的记述:“昔葛天氏之趣,三人壮牛尾,投不足以歌入阙。”这里所叙述的场面就是诗歌、音乐、舞蹈三者融合的综合演出。在汉代人写下的《毛诗序》中,对诗、趣、歌舞三者搞了进一步阐释:“诗者,志之所也,在心为志,讲话为诗,情动于中而其身言,言之严重不足故叹息之,叹息之严重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严重不足,无人知晓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由此可见,诗歌与音乐存有一种难解难分的特定的亲缘关系,而音乐美又就是诗歌语言的一个关键因素。
在中国古代,《诗经》、乐府诗和历代词曲都能配乐歌唱。在诗歌后来的发展中,虽然与音乐逐渐分离,但仍保留了不少音乐的某些特质,形成诗歌自身的特点,最突出的就是鲜明的节奏和铿锵调。
节奏就是诗歌音乐性的主要因素,诗的节奏就是指由于语言排序次序的相同而构成的有规律的抑扬顿挫。中国古体诗的节奏主要是顿(即为诗句中按律单位分割的大体光滑的段落)的精心安排,一般来说,四言诗就是每句两顿,梅特峰两字节,例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诗经》)五言诗句三顿,梅特峰两字或一个字,“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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