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建构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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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科建构的理论思考

论文将主要从滕尼斯和齐美儿关于社会学的理论建构和著作进行论述思考。同时为了避免观点的片面性,努力使文章做到尽量的的全面,会少量引用其他一社会学家的理论进行对比参照。

纵观众多社会学家的著名理论可以发现两点共同点。理论的产生背景往往是之前两种或多种截然相反或者很极端的观点争论。他们的理论脱胎于已有理论把极端绝对的观点进行整合,并有一定的创新,从而形成自己的观点。可是说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因此当我们在讨论某位社会学家的社会理论时,实际上涉及了很多前人的理论(有个疑惑,难道他们意识不到太极端的东西是不对的吗?我们今天都知道不能极端。)

滕尼斯的思想来源主要是霍布斯和斯宾沙诺的哲学和自然法学说。此外十九世纪的哲学社会思潮,特别是当时对古代社会社会形态的研究带给他很大启发。滕尼斯的社会学体系围绕“共同体”和“社会”这两个概念建立。因此,理解这两个概念对滕尼斯社会理论的把握至关重要。

《共同体与社会是滕尼斯关于社会学的代表作。而它的产生背景就是理性主义和历史主义的争论。一方面“我毫不伪饰的主张,在任何科学中,一个概念的系统是必要的。(滕尼斯 社会学引论》 斯图加特,1931另一方面“经验的证实与校正,它必须不断重新求证其概念,检验并核实其演绎。它会不断的想到经验,认为被批判的纯化了的经验是所有实际认识的唯一源泉。(滕尼斯 社会研究与批判》 ,第二集,134页,1926

其中涉及两个基本概念“共同体”和“社会。在对这两个概念的说明中,又引入另外两个概念“有机的”机械的”“这种关系本身,即这种联系,要麽被理解为现实的和有机的生活,这便是公社的本质;要麽被理解为客观的和机械的形成物,这便是共同体的概念。(滕尼斯 《共同体与社会 52页,1963年版)

共同体和社会的意志类型是不同的。他将人们的共同意志分为本质意志和选择意志两种。本质意志是共同体所具有的意志类型。本质意志的特点是,它是基于情感动机,指的是人们在传统的和自然的感情纽带基础上的一致性和相互融洽。选择意志是社会所具有的意志类型,选择意志的特点是,主要是基于思想动机,指的是人们那种尽量排除感情因素的纯理智思维、个人目的性的打算及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思考。

由于共同体和社会的意志类型不同,导致了它们各自的共同生活形式和特征的不同。共同体事情感动机型,在此基础上,它是一种整体意志的体现,其中的行动带有传统色彩,生活范围大多是家庭、乡村、城镇,以和睦的感情、伦理、宗教来维护本地网络互动上呈密集型。结合形式是有机的。社会是目的动机型,


在这个基础上,它体现的是个人意志,合理的行动。生活范围是都市、国家、世界等。以常规法律公众舆论来维护这种复合型的超本地网络它的结合形式是机械的。

这里涉及到两个概念“机械的”“有机的”。分别对应的是共同体和社会关于机械和有机,杜尔克姆在他的社会团结理论里有所涉及。当然,他们所说的不是一个概念,只是文字上的类似性使得在概念上容易混淆。这里稍作区分。尔克姆认为,机械团结作为一种社会联结纽带,它通过强烈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的个体结合在一起。这种团结方式一般存在于原始社会或传统的农村,这种“局社会其实类似于滕尼斯提到的有机结合形成的共同体。有机团结是建立在成员异质性和相互依赖基础上的社会联结纽带。现代化社会的工业城市以这种方式团结。这种城市类似于滕尼斯以机械形式结合的都市。

这种不同社会理论的差异性和共通性在下面的论述中还会遇到。 齐美儿的社会学体系包括三级结构,分别是“一般社会学”“形式社会学”哲学社会学”。齐美儿的社会理论提出同样是基于关于社会研究主题的争论。齐美儿认为人们之间社会交往和相互作用的具体内容是十分复杂的,因此他特别强调社会学要研究各种社会交往的形式。尽管这种形式要比具体内容简洁多,但是一一列举仍是不可能。他举出一些他认为比较重要的交往形式,如竞争、合作、冲突等。

他在谈到群体的数量时,分析了不同群体类型中的互动形式。两人群体中不存在超个人的结构;三人群体中,其中两人的结合,第三方可能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地位,一可以成为支配着,二也可能会被强加意志;在这两种群体中,他们的联结依靠的主要是感情、需要等主观的东西。但随着群体成员数量的增加,这种以感情为纽带的方式显然无法适应控制、协调庞大复杂群体的生存和发展,于是产生了制度法律在这里,随着群体中成员数量的增加,他们之间结合方式的变化,可以联系到滕尼斯本地网络的共同体和超本地网络社会中不同的维护手段以及在《共同体与社会》中谈到的法。

谈到法,不得不涉及韦伯的法理型统治。这一理论与上面提到的理论有很大的共通性。“韦伯认为,法理型统治是建立在以下基础上的,即任何一项法律是以目的合理性和价值和理性(或两者兼有之)为目标制定出来的,并努力加以贯彻,包括迫使之得以实施。(贾增春 《外国社会学史》 第三版 99页)

而作为法理统治具体而又特殊的表现形式,科层制是其精华。科层制在现在来讲,是一种管理方式,在上学期的管理学课程中接触过。这里是指十九世纪以来英、美资本主义国家的组织和管理形式。齐美儿的科层制排除一切个人化的因素,只追求技术效益,不带任何个性色彩,奉行法律程序和公务原则。 但高效率的行政管理总是为一定的目的和利益服务的。科层制有极大的效益优势,但同


时,也容易发展为官僚体系。

将注意力再次转移到齐美儿的理论在上面列举的社会交往形式中,齐美儿对“合作”与“冲突”有极其精辟的论述。我认为最重要的有两个观点。第一是社会冲突存在的必然性。第二是正面肯定社会冲突的作用。

关于第一点,可以分为两个层次。首先,社会是高低复杂和分化的,成员的利益取向是千差万别的,而且在群体中的人们存在一种“排他性”。任何的合作过程都存在冲突过程,可以从哲学上考虑,社会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统一体。是它本身固有的合作与冲突,吸引与排斥推动它的发展。其次,成员间的关系越密切,越容易发生冲突。这很容易理解,以四人群体的宿舍举例,开学之初,完全没有冲突,因为成员之间是完全陌生的,我们需要维持表面的关系。但但随着在一起的时间变长,相互关系的紧密,各种利益冲突便浮现出来。冲突产生。

关于第二点,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首先,齐美儿认为冲突对于社会群体和社会的整合具有积极作用。即当一个群体与外部发生冲突时,为了一直对外的需要,能促进群体内部的结合,使原有的内部矛盾得到解决。例如,国共联合抗日,当中华民族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国共之间原有的冲突已是次要,结果是国共之间由冲突转为合作,一致对外。

其次,社会冲突对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冲突是一种反对或不满情绪的宣泄。如果把这些反对形式取消,对这些宣泄方式压制的话,那么一般的冲突就可能激化为尖锐的敌对行为,造成社会的分裂和解体。冲突的表现和解决会使人们之间建立一种新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而促使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在中国的历史上,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太平天国起义都是这种冲突被压制的激化产物。在世界历史上,西方社会各种矛盾在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的逐步激化也是该理论真确性的体现。

各个社会学家的社会理论建构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理论是在抨击、汲取、发展、创新原有理论的基础上的来的。理论之间存在差异性,也有很多共通性。各种理论都为社会学的研究做出了贡献,但每一种都不是极致完美的,学习时应取百家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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