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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繁体字,谁是规范字?
由于小时候喜欢古诗词和历史故事,初中后又开始喜欢书法,于是识别和书写繁体字对我而言并无困难。现在,阅读古文典籍(主要是繁体字竖排版)一般不借助字典也可以熟练通读。尽管在生活中使用简化字,而我心里还是十分喜欢繁体字。
我个人还是主张使用繁体字,认为汉字改革并不成功。繁体字包含着丰富的汉字文化信息,简化字则流失了很多文化信息。有的简化字看起来十分丑陋,面目可憎。如将“龍”简化为“龙”,硬生生地将一个象形字用几乎没有任何意义的符号来代替,变美为丑。再如将“愛”简化为“爱”,爱而无“心”,能为愛乎?将“體”简化为“体”,既失部首,又失声旁,还不如直接使用“體”的异体字“身本”(这是一个字,我的电脑无法打出这个异体字)。说到异体字,这个“异”字就简化得非常失败。“異”字部首是“共”,共者,同也。而“異”字恰是“共”之反义,反义相训,妙哉!此字体现汉字造字构思之巧,也体现古人之哲学,異中有同,同中有異,令人玩味许久。反观简化字的“异”是什么玩意儿?一堆毫无意义的符号的拼凑而已。虽然有的简化字比原来的繁体字更符合汉字的造字原则——如将“淚”简化为“泪”,由形声字而变成会意字,更具美感——但总体而言,我认为繁体字优于简化字。现在大陆的简化字被官方命名为“规范字”,言外之意就是繁体字“不规范”。究竟是否规范且不争论,事实上大陆已经普遍适用五十年,几代人都在使用,要想“复古”使用繁体字恐怕很难。
从汉字发展历史来看,甲骨文、钟鼎文、篆书、隶书、楷书再加行草,总体上是一个删繁就简的过程。就这个意义而言,汉字简化似乎也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不过,楷书从隋唐时成熟并定型至今已经一千三百余年,除了文字学家对一些异体字的整理之外,几乎没有发生过官方统一简化汉字的例子。从秦始皇统一汉字至今两千二百余年,百分之六十的时间是使用“繁体字”,她已经深入人心,融入了中华文化的血脉之中。我甚至认为(猜测,无根据),当年实行简化字乃是老毛为了割裂传统文化之根的一个“创举”。自比秦始皇的毛皇也要“学习秦皇好榜样”,秦皇统一文字,毛皇简化汉字!(病夫治国,十分可怕)汉字发展至今,几乎已无简化之必要。据有的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就婴儿的认知能力而言,繁体字与简化字并无不同,在婴儿的眼里,繁体字和简化字是一样的,“繁体字”不“繁”,并不比简体字更难认。如果这项研究属实,那么汉字简化的意义有多大就真的值得怀疑了。
当然,汉字简化符合人们一般的书写习惯和心理。但这也不能成为简化汉字的理由。其实,行书和草书早已经解决了书写简单、快捷、便利的要求。很多简化字就是直接从行书、草书而来。如作为部首的“言”简化为“讠”、“東”简化为“东”等即是。行书比楷书书写快,又比草书易识别,因而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广泛。既然已经有了行书可以简化书写,那么是否有必要再造一套模仿行草书的简化版的楷体字?
现在,简化字的消极后果已经显现出来。典型表现之一就是大多数人(多为五六十岁以下者)对于繁体字的陌生乃至排斥态度。汉字成了一种陌生的文字,古汉语成了一门新的外语。不能阅读古典文献原文已经成为“正常现象”,不熟悉中国文化已经不以为羞。大学校园里,津津乐道的是某某某外语好,而无人对熟谙汉语(遑论古汉语)而自豪,甚至目为异类。 想用一个令人备感苦涩的笑话来结束行文。有一个名牌大学历史系(据说是北大)的研究生导师让一名研究生到图书馆借一本古籍《后汉书》,该学生到图书馆遍访而未得,空手而归。导师问何故?学生说没有此书!导师大惊。遂带研究生到图书馆查询,只见《后汉书》赫然在目。研究生说:我不认得这三个字——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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