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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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研院发[2013]51 硕博连读是指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贯通式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有利于提高博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我校硕博连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如下:

1硕博连读的招收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优秀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具体选拔方式以学校当年的文件为准。

2.硕博连读学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五年,可先期与优秀博士生导师进行互选。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取得硕士生学籍,第二学年取得博士生学籍。

3.硕博连读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硕士生奖助学金(含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第二至第五学年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

4.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短期访学、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对硕博连读生给予优先推荐和资助。

5.硕博连读生在第二学年结束时参加各院(系)组织的博士生综合考评,考评方式和内容按我校博士生综合考评的有关要求进行。通过考评的学生继续进行博士生阶段的科研和论文工作,在完成各培养环节要求,并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如因综合考评不通过等特殊原因,可在第二学年结束时转为硕士生培养,有关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生培养,按硕士生学籍进行管理,自入学起培养年限为三年;

2)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应达到硕博连读生发表学术文章的要求(具体标准由各学院确定)

7.硕博连读生占用导师在学生取得博士学籍年份的博士生招生名额。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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