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人员工作考核细则

2022-07-01 08:22:3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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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招生办人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招生就业办是专门负责学校宣传、招生、就业和对外培训的主

要部门,为了进一步提高招生就业办工作效能,更好落实学校各 管理制度,特制订本量化考核细则。

一、招生办主任每月对工作人员出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

考核结果每月月底上报给分管副校长。 无考核扣发当月主任津贴

50 元。

二、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每推迟一天扣发当月工资 50 元。三、按时上下班,有事外出需向上级主管报告,每次扣发当月工资



20 元。

四、招生就业办工作人员工资结构:基本工资 +职务 +出勤 +奖金,其中奖金部份每学期根据完成招生任务情况核发,其它部份按月考核发放。



五、奖金计算办法:依据开学初新生入校报到缴费总人数减去学校教工招生人数,确定完成招生任务数,按 20 / 生标准为基数发放招生奖金(每超 10%递增 5 元、每少 10%递减 5 元);低于总任务 60%不发奖金,低于总任务的 50%以下(含 50%)每下降 10%扣发当月工资 500 元, 此类推。



六、招生奖金由分管副校长进行核算,报校长报准,通过财务从当

月工资进行扣发。

七、本制度 3 15 日开始执行。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2016 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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