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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
文 献 综 述
题 目:从角色冲突视角分析农村留守妻子的困境
----以龙海市X村为例 姓 名: 林碰珍 学 号: 090702202 系 别: 历史与社会学系 专 业: 社会工作 年 级: 09级 指导教师: 曾昱老师
2012年 12月1日
文献综述 前言
在改革开放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人们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但在这看似富裕的背后,人们却背着在结婚、建房、丧葬等方面畸形消费的沉重包袱,致富步履维艰,尤其严重的是家庭在结婚投入上的高消费,确实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关注及深思。结婚是大喜事,邀亲朋好友相聚庆贺是情理中的事情;但是,当前的结婚消费却出现了畸形化趋势。礼品从厨卫家电到珠宝首饰,形式从婚礼酒席到蜜月旅行,不仅婚庆花费水涨船高,而且婚礼消费连续升级。结婚费用节节升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开放之后人们生活日渐富裕,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反映了人们的消费心理不够理性,铺张浪费的风气卷土重来。
婚姻消费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而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性的经济、社会、政治、心理和文化现象。婚姻消费是的一面镜子,它不但从一个侧面映出了经济体系某个部分的运行机制,而且也照出了文化过程和社会生活的许多秘密,在此婚姻消费所隐含的意义远远超出了经济学和市场营销所能把握的范围。在这种背景下,研究结婚高消费,透过其现状深入挖掘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探讨如何优化结婚投入的消费结构,建立一个合理、可持续性的消费模式,不仅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人们素质的全面提高、文化的建设、农村社会的和谐运行和环境的持久保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主体
一、 结婚消费的定义
结婚消费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关于“结婚消费”的定义,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完全统一的专业术语,不同的专家,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理解。从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一)国外观点
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国外部分学者对婚姻支付进行了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文献是斯皮洛的四分法。他将婚姻支付按支付者与收受者的差别分为如下四类:(1)男方彩礼(bride-price或bridewealth),指新郎或新郎家支付给新娘家的财物,(2)女方彩礼(groom-price或groom wealth),指新娘或新娘家支付给新郎或新郎家的财物,(3)嫁妆(dowry),指新娘家支付给新娘和新郎的财物,(4)喜钱(dower),指新郎家支付给新郎和新娘的财物。斯皮洛的四分法重视婚姻交换中,财物流动的不同方向,男女双方及双方家庭的相互流动,以及礼物的不同属性。[1]
科莫罗夫指出,除一些特例外,人类学中关于彩礼的理论集中于探讨婚姻赠礼与社会群体的结构布局、身分的法律创设权利的让渡以及姻亲协商之间的功能性关系。一般认为彩礼代表着群体(比如宗族或家庭)间的财产转移。在礼物交换的过程中,对妇女们的支配权被转让,群体之间的姻亲关系建立了起来。[1]
(二)国内观点
国内方面,李守经认为,结婚费用主要包括彩礼、聘金、请客费用及建立新家的费用。[1]而李银河将结婚消费定义为婚姻支付,主要从金钱支付、置办结婚物品、婚宴、结婚总费用等方面进行探讨。[1]杨善华则把结婚消费界定为买房、买家具、买耐用消费品以及支付彩礼(嫁妆)和婚宴费用之和。[1]除此之外,贺春霞也从功能视角出发,认为婚姻支付类型应分为基础性经济支付、行为性支付、信仰性支付和工具性支付。[1]
可见,众多学者对结婚消费概念的界定大致相同,主要包括彩礼、嫁妆、婚宴、置办婚房和家居用品消费等。
二、
三、
(一) (二)
总结
参考文献:
[1] 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年。
[2]李守京.农村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3]李银河.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
[4]杨善华.经济体制改革和中国农村的家庭和婚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5]贺春霞:《中部乡村婚姻支付变迁的实证研究》,华中农业大学,2006 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2c5c791369dc5022abea00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