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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授官题高冠草堂》原文译文及鉴赏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原文译文及鉴赏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唐代:岑参
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 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 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 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译文
人到三十才得个一命官, 仕宦的念头快要消磨完。 自怜没有什么祖传家业, 总不敢嫌弃这微小的官。 涧水吞没了采樵的小路, 美丽的山花醉倚在药栏。 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 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注释
高冠:长安西部的高冠峪,因山内石帽峰恰似巨人头戴高帽故名, 有著名的高冠瀑布,岑参曾在此隐居耕读十载。
一命:最低等的官职。周代的官秩为九命,一命最低。《左 传・昭公七年》:“三命兹益共。一命而偻,再命而彳区,三命而 俯。”岑参初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职位低微。
宦情:做官的志趣、意愿。 阑:尽,残。
忆垂钓”(《衙郡守还》)。此诗结尾二句运用了用典、借代的修 辞手法,很生动的写景,同时暗喻诗人为了微薄的官禄不得不割舍 闲适自得的生活的矛盾心理。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创作背景
岑参早年丧父,二十岁时,随兄至长安,求仕不成。他便随兄长 在的高冠峪中,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天宝三年(744 年),三十岁的岑参高中一甲第二名,但官运不顺,经吏部试后, 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他非常失望。于是作了这首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初授官题高冠草堂》作者介绍
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 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 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 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 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 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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