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月度盘点计划1》,欢迎阅读!
月 度 盘 点 计 划
一、盘点的目的
加强公司的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二、 盘点日期
1. 关帐及盘点表打印日:初盘前一天12:00;
2.盘点单位初盘日: 月底最后一天(30/31)7:00 –13:30; 3.财务部复盘日:月底最后一天(30/31)14:30 – 17:30; 4. 如果遇月底最后一天为星期日,则将盘点日期提前一天执行。
备注:关帐至复盘完成前为月度盘点时间(即盘点前一天12:00至盘点当天17:30)
三、材料分类及抽盘比率、抽盘方式
1. A类材料:PCB、电池、 IC、键芯、晶振、含有IC PCBA及成品,抽盘比率100%; 2. B类材料:二极管、开关、壳料、彩盒、维修品,抽盘比率40%-60%(循环盘点,每月盘点项目不同,一季度内所有项目需至少做一次盘点);
3. C类材料:电阻、电容、包装材料及塑胶小配件、辅材、不良品、报废品,抽盘比率20%-30%(循环盘点,每月盘点项目不同,一季度内所有项目需至少做一次盘点); 4.B类、C类材料由仓库根据盘点比例及要求抽出盘点项目,打印盘点表。
四、盘点范围及对象
1. 公司仓库及工厂仓库所有A类、B类、C类材料; 2. 工厂车间A类材料。
五、盘点前之准备工作
1. 关帐后至盘点完成前禁止帐目出入
a.盘点期间禁止厂商交货,盘点当天需用到的材料请采购部门提前通知交货;
b.盘点期间所有出货,请业务部提前做好出货计划,通知生管与仓库做出货单,不在计划内的出货划为下月出货帐目中;
c.盘点期间之生产用料,领料单需在盘点前一天上午8:30前给到仓库备料; d.关帐前仓库需将所有进出库单据入完帐;
e.盘点期间如需紧急出货、送货、发料,由相关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厂厂长审核后方可;所
有进、出开手工单据,盘点时跟据相关进、出单据进行盘点,盘点完后再录入K3,记为下月帐目中。
2.《盘点人员安排表》由仓库主管提前三天,以邮件的方式通知;
3.生管及生产部门尽量减少盘点时在线的存货,同时对不良品和报废品应在当月25日前办理退库;
4.各盘点单位之间的实物往来必须全部入帐,即不允许存在借据、借条,也不允许出
现A单位的存货放在B单位区域的现象。特别是仓库和生产线之间的借料要彻底进行清理,避免出现生产线和仓库重复计算的现象。
5.复盘人盘点时,盘点单位原初盘人必须陪同,以便出现差异时及时核对确认。
六、盘点方式
一)、仓库存货盘点方式
1.盘点前应将盘点现场进行清理,将存货分类摆放,同一料号之存货应尽量归集在一
起。
2. 盘点前所有存货需全部进行验收处理。
3.仓库使用仓库物料盘点表与存料卡进行盘点,盘点人各仓管员根据盘点汇总表,逐
一核对实物、存量卡与盘点汇总表之数量是否一致,在盘点表上签名并记录实存数和差异;每张盘点表均需盘点人签名。
4. 各现场盘点应由相关仓管员自己以存量卡、盘点表进行全盘,若有差异需在盘点表
上注明。
5. 财务复(抽)盘时将持物料盘点表,根据特定的原则到现场抽取样本抽点,并在盘点
汇总表上签名,如与初盘数有差异则必须与陪同的初点人共同核实,并在物料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二)、生产线存货盘点方式
1.盘点前应将盘点现场进行清理,生产用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必须按照类别分开摆放,
并在显著位置予以标识。
2.盘点单位应认真执行内部交叉复查,对实物、与在制品盘点汇总表的数量进行复核,
避免出现盘点差错在调帐后才发现。
3.财务复(抽)盘时将持车间物料盘点表,根据特定的原则到现场抽取样本复点,如与初
盘数有差异则必须要求陪同的初点人在盘点票上签字确认,同时在盘点表上作相应记录。
七、盘点汇总表使用方式及缴回时限
1.盘点表由初盘人、初盘主管、复盘人签字确认。
2.盘点表整理方式:工厂盘点表于盘点当日14:30之前上交刘二明处;公司仓库由张
小丽于复盘前上交财务;等待财务部安排人员复盘。
八、盘点结果之处理
1.各部盘点之差异全部确认为的盘盈亏,由各部于盘点完后3日内申请调整。
2.各单位之盘点盈、亏,由保管单位查明原因,并于一周内提出处理建议,然后根据
公司决议及《国家会计法》进行处理;盘亏严重项,追究保管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3.生产在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之盘盈、亏通过财务部进行调整,具体规则如下: 1)盘盈,编号入库,冲减制成品成本然后根据销售情况冲减销货成本。 2)盘亏,计入当期损失。
4. 盘点准确率100%,物料保管员记嘉奖一次;盘点准确率低于98%,物料保管员记记
警告处分一次;盘点准确率低于96%以下,物料保管员记小过一次,主管连带处分。
九、注意事项
1.盘点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保证与财务记录单位一致,以便数据的核对。
2.各单位之初盘人员、复盘人员及盘点负责人,请勿迟到、早退或缺席;若有人请假,
请提前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及时安排人员顶替其职务;初盘人员在各自盘点区域内静候复点人员前往盘点,未经请示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3.盘点、会点时须注意小心取放,并请听从经管人员指示,以免受盘物损坏造成公司
损失。
核准: 制作:刘二明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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