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穗综云立字〔2021〕第2300170号)(穗综云立字〔2021〕第2300170号)

2022-10-28 13:05:2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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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综云立字〔2021〕第2300170)(穗综云立字

2021〕第2300170)

【主题分类】土地城建

【发文案号】穗综云立字〔2021〕第2300170

【处罚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18225242560100 【处罚日期】2021.06.02 【处罚机关类型】城管执法局

【处罚机关】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县级 【执法地域】白云区 【处罚对象】**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07 15:50:3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对象 统一社会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处罚类别 处罚决定日

处罚事由 1 / 2

穗综云立字〔2021〕第2300170

** 罚款 2021-06-02

2021517日,当事人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鹤云路24号地段进行个人未

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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