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通史-族制

2022-07-28 05:33:1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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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史,中国
《中国通史-族制》 读后感

关于族制,通篇围绕族制来讲,什么是族制呢,在不同时期是不一样的,本质上族制就是社会组织,从原始人类懵懂时期,最先的组织是没有的,是杂乱无章法的,因生存的需要,逐渐形成群居生活,而后有男女结合繁衍,致使在一起的人群是有血缘的,为了必须的生存,人群要团结,而最初的团结是靠血缘维系的。

因此最初的社会组织应该是靠血缘维系团结的社会组织,即氏族。 原始农业的出现,牧养业最初是女子发现和主导的,因此女子的地位很高,并取得主导权,形成以母权为核心的母系氏族。但也不全是女子掌权,凡事总有例外,到母系后期时,有时男子掌握,即舅权制,及为母亲的兄弟掌权,而兄弟相传,而非父子相传,因为父子则异族之故。

生产发展,农业进步,手工业发展,男子地位逐渐走高,财产和权利都转入男子手中,从而慢慢形成父系氏族而后至清朝,都是父权占据主导,就算到了现代,某种程度上说父权男权还是很强势的。 可见影响至深,

氏族,起于血缘,血缘制兴起,人们以血缘远近分别亲疏;一姓的人渐多繁杂外婚制后,一姓的人血缘不一定近,不同姓的血缘或相近;比如你和你的兄弟的孙子同姓,却没有你的外孙(外姓)血缘近。到了商周时期,族和姓逐渐演化成了两种组织,一种是血缘相近的族制,一种是供奉一始祖的宗法制,具体如下:

族制:父姓五服以内;姑母和他的儿子;姊妹和他的儿子;女儿


和他的儿子(父族四);母的父姓;(外家);母的母姓(妻族二);母的姊妹和他们的儿子(母族三),妻之父姓;妻之母姓(妻族二)为周代九族而后来九族一直在变化,可见一种制度不是永恒不变的。

宗法制:同姓的人同居,同族的人除父姓外不同居,所以同姓的人生活相同文化相同利害关系相同,因此形成紧密的组织,所谓宗法《礼记大传》1、同宗的人同奉一个始祖2、始祖的嫡长子为大宗宗子,嫡长子代代承袭,为大宗宗子;凡始祖后人都受他管理治理救济;3、其他众子为小宗宗子,他们的嫡长子及后世分别为五世(继祢小宗、继族小宗、继曾小宗、继高小宗),五世以内相互宗事,五世以后不再宗事4、大宗宗子治理、管理、祭祀、救济等工作,因此大宗不可绝。大宗的始祖就是国君的众子,因为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所以国君的众子要另立一宗。

在秦汉以前,大多是靠族制和宗法制维系着社会生产管理、稳定、祭祀等功能。

家庭的出现,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商业的兴起,异部族之间敌对的感情在商业互动的情况下,逐渐消除,商业兴起分工凸显个人价值,有特殊能力的人发挥所长,逐渐富足有了私有财产,于是父权家庭形成,慢慢形成自然家庭的组织,以一夫上父母下妻子的范围,氏族彻底崩溃。此种组织至今变化不大。

氏族崩溃的原因是经济上的原因,政治上也有其原因,随着国家形成兴起,氏族管制权实际与国权相冲突,已严重阻碍整个国家治理。


随着家庭的兴起,又出现了大家庭,小家庭,大家庭是介于氏族与小家庭的一种,实则是少部分的,多数是夫上父母下妻子的范围的小家庭了。而后来西方思潮的影响及工业化影响,出现独身、晚婚晚育的世俗,然则家庭更小了,趋向于西方个人中心的氛围,其实这个不见得好,待时间的检验。

家庭这个组织在古代的功能:疾病有所养,老幼得其所,可见家庭的重要性,对今天家庭观念的理解是有指导意义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由于人总有尽力经营的一件事,不忍坐实灭亡,家是中国人所尽力经营的。前人传给我的基业,我要发扬光大,传给后人,在古代父权家庭社会里。这个后人一般是指儿子,嫡长子等。今天一些地方重男轻女思想是受了父权家庭文化影响的,而今天我们是不能这样理解的,应该理解成自己一辈子积的德行,好的家风传给下一代,而这个下一代不仅指儿子,还应该是女儿,或是其他人。

从氏族部族到国家组织的兴起,从族制、宗法制到家族家庭的演进历程,可以看出都是社会经济政治发展需要自然形成的。写到这,真的让我由衷的佩服先人的功业,真的体会到了为什么一到春节不管怎样拥挤怎样艰难都要回家过年的执着,因为老家有你的父母妻儿,有你的亲戚姊妹,有你的祖先默默守护,而我们本人应该做的就是做好自己,上承祖宗之德,下示范与后辈,也许这就是传承,中华文明历史不间断的原因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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