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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临时经营如何领购发票
中国税务报:
我是一名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这几年有一些积蓄,于是开始做一些临时性的经营活动。由于临时地做一些业务,我没有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可有些客户一定要求提供发票,不知这种情况下如何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江西读者 罗桂英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因此,你应先去办理税务登记证,再申请领购发票。如果是临时需要使用发票,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使用发票的种类,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37号)规定:“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需要填开的普通发票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印制、发放、管理。缴纳营业税(中央集中缴库单位缴纳的营业税除外)所需填开的普通发票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印制、发放、管理。”你可以根据你从事的生产经营情况向所在地的国税局或地税局申请办理发票事宜。税法规定需要缴纳税款的,你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缴纳税款。
江西省泰和县国税局 胡建春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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