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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修订)
为更好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制定实施办法。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唐仁华 黄巧云 副主任:谭文峰 魏 鹏
委 员:王荔军 朱端卫 刘 凡 刘 震 李卫东 胡红青 胡承孝
胡荣桂 汪善勤 徐芳森 鲁剑巍 蔡崇法 冯 英 庞 湃 邓羽松(学生代表) 朱娜(学生代表)
秘 书:庞 湃
二、奖励名额、标准、评审对象、基本条件
(一)根据学校分配指标资环学院2012年共有国家奖学金指标13个,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10名;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次)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次)2万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委托培养非脱产研究生和留学生。当年9月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
纪违规行为,无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3. 诚实守信,思想道德素质优良;
4. 学位课无不及格课程,且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5. 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6.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侧重科研成果(影响因子可累加,且博士期间成果均可);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注意综合考查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思想品德、身心素质、学习成绩、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且在本学年度内被评为三好研究生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以上文章。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10日上午11:00之前,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资环学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且证明材料必须是2013年8月31日之前获得的。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和国奖加分汇总表发至邮箱pangpai@mail.hzau.edu.cn材料一经提交学院审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学院评审。10月14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对博士研究生按照综测评价体系对文章进行打分排序,对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材料按照总行测评体系进行打分排序确定参与复审面试名单(参与复审人数与获评名额博士比例为2:1左右,硕士为1.5:1左右),其中学习成绩占30%,科研(不包含导师评价)占40%,社会工作(不包含班级评议)占30%。10月15日,评审小组组织进入复审面试同学参加复审面试答辩,由评委投票最终确定拟推荐研究生名单。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并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归集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学生材料,审查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认真核实推荐学生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评审意见。
(四)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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