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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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的通知

云环发〔2010155

各州(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和《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云政发〔2010120号),我厅制定了《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0年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经批准,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再擅自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请各级环保部门、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0本)

OO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环境影响评价 分级审批 目录 通知

抄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 抄送:省环保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各有关环评单位。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 2010917日印发




附件:

云南省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

2010年本)



一、环境保护部审批权限以外的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水电等项目,以及有色金属选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风电、光伏发电、其他生物质发电、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等性质特殊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

二、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审批权限以外的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农药、染料、碳素、石墨及石棉制品由州(市)环保局负责审批。

三、除本目录第一项外,其他由省、州(市)、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别对应由省、州(市)、县(市、区)环保厅(局)负责审批。

四、除本目录第一项外,其他由省、州(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别对应由省、州(市)环保厅(局)负责审批。

五、实行备案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除本目录第一项外,其他的按照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性质和程度、投资规模确定。

其中:

1、总投资1.5亿元及以上的工业类和总投资2.5亿元及以上的非工业类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由省环保厅负责审批。

2、总投资1.5亿元及以上的工业类和总投资2.5亿元及以上的非工业类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1.5亿元以下的工业类和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2.5亿元以下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州(市)环保局负责审批。

3、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类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县(市、区)环保局负责审批。

六、社会区域、核与辐射类项目,按照下表规定执行。


行业 类别

项目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

省环保厅审批

州(市)环保局审批

县(市、区)环保局审批

一、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一、涉及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一、涉及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

源地区域,投资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以下的项目。 自然保护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社会 的项目。

二、涉及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域,投

区域 二、投资2.5亿元及以上,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100万元以下的项目。

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其他项目;

源地区域,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二、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其他项目。

三、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2.5亿元以下的其他

三、投资2.5亿元及以上、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

项目。

告书的其他项目。 一、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施及线路项目;跨州(市)的220kV以下输变电设施及线路项目。 二、使用Ⅰ、Ⅱ、Ⅲ类放射源和Ⅰ、Ⅱ类射线装置的项目。 一、220千伏以下的输变电设施及线路项目(35三、销售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项目。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纳入环评管理,其中电磁

核与

四、开放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及野外放射性同位素辐射影响可免于环评)。

辐射

示踪试验项目。 二、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的核技五、除总功率200千瓦以上电视发射塔、1000术利用项目。 瓦以上广播台(站)外的广播电视通讯类无线电信号台站项目。

六、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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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中项目未注明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的,包括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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