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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
一、逻辑的基本含义 1、“逻辑”一词的源流:古希腊称之为“逻各斯”指规律的意思,和中国的“道”一词相近。今天说的”逻辑“一词是严复从日语中音译过来。
2、逻辑的三种含义:一是指客观规律,二是指思维规律,三是指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学。
3、形式逻辑的定义:形式逻辑是研究以自然语言为基础的逻辑思维形式、逻辑思维形式的规律和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
二、思维和语言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但是它不能直接研究思维,而是要通过语言去研究思维,因为思维本身就是不能离开语言而存在和表达的。
(一)思维和语言的关系 1、二者密不可分
语言和思维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谁也离不开谁(索绪尔)
语言是思维的外壳,是精神的家园。人都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方面,人迹所至之处便是物质生活的边际,同样,语言所到之处便是人类精神生活的边际。个体精神和民族精神,同时还有人类精神(中国古代称为天下精神)。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就是汉语言文字。
自然的人(生命遗传)和文化的人(文化的传承)区别在于语言与文化 2、二者的区别和差异
思维是人的大脑的属性和机能,属于意识、精神、心里范围内的东西,是哲学、逻辑学和心理学研究的对象。语言是以语音、文字为材料,以语法为内部结构组成的、用于人们表达和交流的符号系统。语言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音。地方话的优与劣。
不会运用语言,就表现为愚钝木讷、胸无点墨;过分的强调语言就是巧言令色、华而不实。
(二)思维的逻辑特征
1、抽象性
可以符号化和对象化,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指认和表意的语言系统,由此可见,语言文字的产生标志着人类理性思维的成熟。)与感性相对立。
比如:结绳记事。
人从幼儿开始的语言习得过程就是对认知对象的不断抽象化、概括化和间接化的过程。(对幼儿学习语言的回忆,对我的分析:本我 自在的我、非我、自我 自为的我)
2、概括性(化多为一)
人的思维能力的最主要特性即表现为概括性。人的语言习得过程即是思维概括能力的不断强化和发展过程(回忆小时候学习语言的过程,也是对事物不断认知和概括的过程,从本能的习得,到自觉的认知和学习。)
概括性的局限:概括性脱离了具体的丰富性,必然多歧义!
3、间接性(感知与理性的分离)
是前两个特征的必然体现,是体现人的思维逻辑性的前提和基础。 人类最初的智慧是什么?就是绕弯子、挖陷阱。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 4、一致性
逻辑的的核心就是思维的无矛盾性和必然性的得出。
(三)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
就是自然语言中的思维规律,是通过自然语言中逻辑问题来研究人们的思维规律。
三、思维的内容和形式
1、思维的内容与形式
思维内容,三个世界(客观世界、主观世界、精神世界【人文世界】);
思维形式:主要是语言,语言形式又分为语音和文字,但这些统称为思维的外在形式。
2、思维的外在形式和内在形式
思维的内在形式就是语言的内在逻辑结构、即思维结构和思维定式,,,犹如游戏规则和诗词格律。 比如:如果,,,那么,, 我,,,,故,,,任何三段论等等。 可以清心也 以清心也可 清心也可以 心也可以清 也可以清心
3、形式逻辑是以思维的内在形式为研究对象,因此,形式逻辑不是语法修辞学,不是语义学、语用学,它不涉与语言中的真假问题,而是研究语言应用中有效无效的问题。
第三节 形式逻辑的特性、本质和作用
一、形式逻辑的特性
1、纯形式性 2、工具性
3、基础性即全人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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