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雨荷

2022-07-24 12:08:3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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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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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半了,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我已在这个世界上虚度了十九年的光阴!十九年间,机缘巧合和,缘缘分分我遇到了许多有才华、有个性的人,他们的行为言语给了我太深的印象及欢笑,于是,我要用我这支笨拙的笔将他们一一描述下来,以表达对他们的尊敬。我听说,写人就得从事开始,那就从那一年讲起吧····· 公元2010年。夏。中午,骄阳如火。

西苑路浓密的树荫下走着一位青年。此人约二十岁,中等身高,体格匀称,手拿一本古香古色的书,从指缝中隐约可见封面《围城》两个大字。这是一本好书 !我曾经怀着崇敬的心情拜读过。钱钟书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深层次的、耐人寻味的幽默,一向是我所追求的。可它就像一个自负的少女,追了多年,一直没追到。于是,就有人劝我说,幽默是天生的,学不来,也不能怪你的。乍听起来,颇有几分道理。也就跟着安慰自己,身体素质是天生的,打不好球,也不能怪我的;智力是天生的,学习不好,也不能怪我的。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我仍不幽默仍欠缺对文字的驾驭能力,仍在落后!再说那位青年的身影在一座大门前停了下来,他抬头向上看了看。顺着他的目光我们能看到雄伟壮阔的大门上“河南科技大学”六个遒劲有力的大字!河科大?青年走进了传说中的河科大!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股对他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河科大,一直是我心中洁白无瑕的神圣之地。第一次看到她破旧简陋的教室,拥挤不堪的饭堂,上下铺的寝室,已经暗下决心,这就是我要的大学,只有在最艰苦的地方才能磨砺出最优秀的人才!

只有最艰苦的环境,才能磨砺出最优秀的人才!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很明显,成就大事业的人就要是我了,由此可见我当时的选择是多么的正确。这样想着,思绪带我回到了高三那一段峥嵘的岁月······ 高三班主任柯西问我:你的理想学校是哪? 河科大。我回答。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对他深深的点点头。

后来,我把“河科大”三个字写到白纸上,贴在床头,以提醒我努力学习这样做得到的却是室友们的鄙视。我有一个绰号叫“七”,因为入班考试考到了第七名,前十名了呵,当然不是全班第七名,那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也不是全校第七名,而是全寝室第七名,当时寝室共住八人。第八名是刚从外校转来的,没有参加考试,各门功课都是零分。

已经到了第七名,进步的时候到了。于是在开学那天选择一个特别的座位——倒数第一排,中间右侧隔一人靠走廊,以期成绩有所提高。倒数第一排是一个清静的去处,没有人打扰。如果你能把鼾声排出耳外的话,绝对再听不到任何别的噪声了,甚至连老师讲课的声音都被前面支棱着的耳朵吸收殆尽了。我在最后一排呆了整整一年,中间只有左右平移过几次,也就是最后一排的人左左右右的对调,人员几乎没有变动过,全是熟悉的面孔。只有一人从最后一排走了出去,他是我的偶像。偶像走出去的原因是这样的:学期中间有人转走了,前面的座位中间一下子空出一大片,老师看着缺口很不爽,就让他填补了,多幸运的人。 偶像叫马腾,没走出去的时侯,坐在我的左手边,右手边坐着一个叫霍坡的。霍坡的名字很奇怪,在我家那片有个地方叫霍坡,而他与地名同名。我曾经问过他听说过霍坡这个地方没有,他只说听说过霍坡这个人!霍坡此人“年十七,好美姬”, 闲时只谈论女孩这一个话题;马腾是一个热衷篮球运动的热血青年,说的话题只有一个篮球;我身为一个十八岁的热衷于篮球运动的热血青年,每天谈论的话题只有两个:女孩和篮球。他俩是没有共同语言的,我与他俩却都谈得来:与马腾谈美国职业男篮,与霍坡说说班里的女生。




我和霍坡均不谈论班里最漂亮的女孩子,直到现在还不知道为什么。说得最多的是坐在第一排电视机下面的那个又胖又黑的叫什么什么的丑女生,因为那女生地理位置,还因为她的长相我们叫她电视机。叫电视机久了,全班跟着叫开了,也许只有她自己不知道自己叫这名字吧。俩人的讨论,引发了全班关于电视机的大探讨:

“电视机早上在第一餐厅第五排第三个座位吃的早饭!” “今天我见电视机在超市买了一瓶大宝!八块五的那种. “听咱班女生说,电视机的衣服被人偷了····” 每天都有类似的消息传来。我们是一群无聊的人,无聊极了。

马腾从不加入这项无聊的活动。他说的不过是:我要加强左手运球,力求从左路突破。他没事的时候拿着一个小本子,在上面画五个黑点代表防守的球员,五个蓝点代表进攻队员,掀开一页,变换一下阵型。战术演练巧妙无比,看得人眼花缭乱,就是实战中没人听他领导,很偶然打出一个配合,也会在最后一个空位投篮中,皮球偏离轨道,飞出场外······

当我们仨坐在一起闲聊时,我就要说一些共同感兴趣的话题了:今天,在操场上见一个女生打篮球。马腾会说:球打得怎么样;霍坡则会问:人长得怎么样。

再说靠右边的两个人,坐在墙角的是欧阳剑封,外边的是文波。欧阳剑封,不姓欧阳,也不叫剑封,只是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够响亮,就逼着我们叫他欧阳剑封。剑封不爱说话,老躲在墙角看《诛仙》,看到兴起,喊一声:碧瑶,我回来了!然后掏出手机给他的女朋友打电话,可能是和她交流读书心得的。有了女朋友,就多了许多事,人生忧患女友始。一次我正在睡觉被他和她的交谈给吵醒了。醒来后一直听他问:你快说啊,你不说我挂电话了!我不知道他要她说什么,只是她一直不说,她不说,他就说:你说啊,快点说啊。她还不说,他依旧不挂。直到我又睡着了,那女的也没说,他仍旧没有挂电话······

《诛仙》这本书是字数太多了,还是剑封看书太慢呢?那一本书,他足足看了半个学期,一遍又一遍,直至破旧不堪。也许他太专一了,只喜欢看《诛仙》这一本书。他的专一是有名的:只用高露洁牌的牙膏,只用飘柔的洗发水,只用晨光的水笔,只穿李宁牌子的衣服鞋子等等,也许他的女朋友就是因为他专一只喜欢一个女生才开始喜欢上他的吧,都应该向他学学,虚心的学。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有家室的,我们老问他是怎么恋爱的。每当涉及到他个人隐私时候,剑封就开始扯了,说来话长啊,那是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时候······他不说,也不能强求的。他只告诉我们他和她一起做过的一些零星小事,比如在某条河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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