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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北京市高考政策
从1999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6门科目选择3门进行高考。
即“语数英+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任选3科)” 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其中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即高校招生录取总分满分值为750分。
等级赋分制:简单来说,就是将所有考生成绩进行一个高低排行,在这排行中划分为不同等级,赋予不同的等级分。这种方法解决了不同学科间可比性问题,避免分分计较。
目前上海、浙江、天津三地高考都在采用这种方法。不同的是,北京市教委和考试院对历年来考生考试成绩进行了大量的测算,综合考虑实证研究结果、其他试点省市方案和引导学生选科等因素,提出了北京方案:北京市 “5等21级”的等级折算赋分方案。
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4个省份,2021年继续实行“3+3”和“6选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必考。学生要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学科中,选出3个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在1999年执行新高考的6个省份中,上海、浙江、北京和天津4个省份的全部科目均自主命题。而山东省、海南省高考试题由国家考试中心命制。
北京、天津、海南、山东四个省市高考满分为1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等)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6个选考学科,每科满分均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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