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培训-职前教育管理办法

2023-01-31 19:00:3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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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前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新员工。

第二章 目的与内容

第二条 每位新员工均须参加公司举办的新员工培训,接受公司

系统化的入职指引和部门基本技能训练带教,从而对公司运作有整体的观感,适应公司文化和人际关系,了解本部门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员工通识培训、部门基本技能训

练带教。

第三章 注意事项

第四条 员工职前教育是该名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培训部、公司

人力资源部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五条 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在试用期内未参加新员工职前教

育,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 未参加新员工职前教育的员工,不得参加进阶的其他训

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四章 通识培训

第七条 通识培训是指员工工作所需的共通的认识、观念方面的

训练,如公司规章制度、发展战略、公司文化、公司理念、基本政策、组织结构等,使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第八条 公司新员工通识培训由培训部、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负


责人共同组织,培训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九条

培训内容:入职手册、公司企业文化;公司产品业务

板块简介;管理规范;基本礼仪;品质意识等。

第十条

完成入职指引后应进行评估测验,测验不合格者则施

以补充强化教育

第五章 部门基本技能训练带教

第十一条 因各组业务模块多样、多变,各组SOP培训由各组长

进行安排,实施组内“岗位能手带教制”

第十二条 部门内工作基本技能训练带教在新员工接受入职指引

/后开始进行均可,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和带教老师。

第十三条 各组负责人安排1人带教新入职员工,并评定新入职

员工在被指导后是否可以独立完成工作

第十四条 新入职员工不能独立工作直到TA的带教人确定他可以。 第十五条 部门领导代表整个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及介绍新员

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

第六章 职前教育的评估

第十六条

通识培训后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应参加补

强训练。

第十七条 部门基本技能训练带教后应该由部门负责人或带教

老师评估新员工在被带教后是否可以独立工作,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达标,则该员工不予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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