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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课文翻译)
鱼,我所欲也, 熊掌,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 亦我所欲也, 义, 亦我所欲也,
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
二 者 不 可 得 兼, 舍 生 而 取 义 者 也。 生 亦 我 所 欲,
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也是我喜爱的,
所 欲 有 甚 于 生 者, 故 不 为 苟 得 也。
但是我所喜爱的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
死 亦 我 所 恶, 所 恶 有 甚 于 死 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 但是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的事情,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
如 使 人 之 所 欲 莫 甚 于 生, 则 凡 可 以 得 生 者 何 不 用 也?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则 凡 可 以 辟 患 者 何 不 为 也?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由 是 则 生 而有不用也, 由 是 则 可 以 辟 患 而有不为也,
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可躲避祸患,但有人不去干这种事情
是 故 所 欲 有 甚 于 生 者, 所 恶 有 甚 于 死 者。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 皆 有 之, 贤 者 能 勿 丧 耳。
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使它不致丧失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 得 之 则 生, 弗 得 则 死。 一筐饭, 一碗汤, 得到它便可以生存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
呼 尔 而 与 之, 行 道 之 人 弗 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然而,如果你呼喝着给他,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你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万 钟 则 不 辩 礼 义 而 受 之, 万 钟 于 我 何 加 焉?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 识 穷 乏 者 得 我 与?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的侍奉,为了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 乡 为 身 死 而 不 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施舍,今天却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
乡 为 身 死 而 不 受, 今为妻妾之俸为之;
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施舍,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乡 为 身 死 而 不 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施舍,今天却为了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
是 亦 不 可 以 己 乎? 此 之 谓 失 其 本 心。
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干了吗? 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本来的思想,即“义”,
即本来就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重点字词解释
1、 欲:喜爱,想要; 2、兼:同时得到; 3、舍:放弃,舍弃;
4、取:选取; 5、甚:超过,胜过; 6、故不为:故:所以;为:做; 7、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
8、恶:厌恶; 9、患:祸患; 10、辟:同“避”躲避; 11、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 12、莫:没有(什么); 13、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在这里指代办法。 14、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5、由是则生而又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 指某种办法。
16、非独:不单,不仅。 17、能勿丧:能:保持;丧,丧失。 18、耳:语气词,相当于“罢了”; 19、羹:带汤汁的肉 20、呼尔而与之:(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与:给
21、行道之人:指过路的饥民 22、蹴cù:践踏 23、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种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丰厚的俸禄。钟,古代的量器,六斛四升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翻译成如果。辩,同“辨”。 25、何加:(有)什么益处。 26、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 27、得我:感激我。得,同“德”,动词感激的意思。 28、与:同“欤”,语气词。 29、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同“向”原来,从前。
30、是亦:是,这,指代以上这种做法。
31、已:放弃,停止。这里是“止而不为”的意思,即停止不做的意思。 32、本心:本来的思想,即“义”
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同“避”:躲避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同“辨”:辨别 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词
4、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同“向”:原先,从前
问题
本文的论点是什么?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明确: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主旨:见随堂练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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