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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贷平台
贷款服务领域耕耘多年的宜信,或将迎来跨越式发展。5月11日,宜信CEO唐宁对外表示,宜信与业内某知名风投公司的股权合作谈判已接近尾声,宜信将获得千万级美元以上注资。
5月11日宜信在上海成立创新中心,办公室坐落于上海某繁华商业区。但CEO唐宁并未透露目前宜信的经营状况,仅表示“目前公司尚处于成长期,并没有以营利为主要目标。”
资料显示,宜信成立于2021年,是国内较早推出“个人对个人简称P2P”信用贷款服务的机构,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P2P信用贷款服务平台。
“我们的业务模式很简单,就是小额贷款中介。”唐宁表示,“在P2P平台上,一端是有小额资金需求的大学生、工薪阶层以及小企业主等成长型人群,另一端是有闲余资金的人群,通过宜信专业的信用审核和风险控制,对接借贷关系。”
“我们不吸收存款,也不发放贷款,主要起到贷款中介的作用。”唐宁表示,P2P信贷强调的就是金额较小,借贷时间短,审批周期快。
信贷是体现一定经济关系的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特殊形式,是债权人贷出贷币,债务人按期偿还并支付一定利息的信用活动。通过转让资金使用权获取收益。信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贷是指以银行为中介、以存贷为主体的信用活动的总称,包括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狭义的信贷通常指银行的贷款,即以银行为主体的货币资金发放行为。
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信贷的基本原则 安全性原则
指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尽量建设和避免信贷资金遭受风险和损失。 流动性原则
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时能预定定期限收回贷款资金或者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将信贷迅速转化为现金的原则。 收益性原则
指通过合理的运用资金,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谋取利润最大化,力求银行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信贷业务的关键业务要素:
1.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信贷业务的要点之一,是贷款人严格贷前审查和贷后检查的重点。借款用途首先必须合法,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所属行业、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其次是合理,能够实现切实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满足个人借款人基本生活必备条件的需要。借款人获得贷款后必须按约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挤占、挪用行为将受到贷款人的经济制裁。
2.还款来源。借款人必须具有可靠的还款来源,这也是贷款人严格贷前审查和贷后检查的重点。
3.借款币种。包括本币与外币,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4.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必须满足贷款人的业务规则,必须在借款人的承贷能力范围之内,必须与借款用途保持一致。
5.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指借款人占用贷款人资金的期间,一般从借款人开出借据凭证起计算。借款期限的长短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有密切的联系。借款期限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即进行贷款展期。
6.贷款利率。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和上下浮动幅度设定,与借款期限、贷款风险和贷款状态有密切关系。期限越长,利率水平越高;风险度越大,利率浮动的水平也越高;贷款状态指正常或逾期状态,逾期贷款将按《贷款通则》和借款合同的约定计收罚息。
7.担保方式。除了少数的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规定向贷款人提供可靠的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
8.发放方式。从贷款资金拨付的方式,可分为一次发放、多次发放和循环发放。一次发放即一次性全额拨付贷款金额;多次发放即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批拨付贷款的部分金额,循环发放即在一个贷款额度控制之下,借款人还款后可重复申请借款,循环拨付资金;按贷款资金拨付的对象,可分为向借款人发放或向借款人的债权人、合作方发放,如个人住房贷款中仅向借款人的购房经销商发放等。
9.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主要包括利随本清、定期还息到期还本和分次还本付息几种形式,其中分次还本付息又分为等额还款法、递减还款法和等比递增还款法等多种形式。 10.还款手段。还款手段包括现金、支票和委托扣款等多种方式,目前分次还款中多采用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并委托贷款行按月从该账户扣款的形式。 11.违约责任。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终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借款人无力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处分抵质押物的费用,需要由借款人承担;处分抵质押物的价款清偿贷款人的本息、罚金及其他费用后有剩余的,归抵押人、出质人所有;处分抵质押物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债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单位借款人和保证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个人借款人及保证人则需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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