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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红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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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晨》2020年第06期
算上以前做过的实验,我发现有四种昆虫能够返回窝巢:棚檐石蜂、高墙石蜂、三叉壁蜂和节腹泥蜂。我是否可以就此毫无顾忌地推而广之,认为所有的膜翅目昆虫都有这种从陌生地方返回故居的能力呢?对此我非常谨慎,因为据我所知,眼下就有一个十分说明问题的反例。 我的荒石园实验室有丰富的实验品,著名的红蚂蚁位居榜首,它就像捕捉奴隶的亚马逊人。这种蚂蚁不会哺育儿女,也不善于寻找食物,哪怕食物伸手可及也不会去拿,所以必须有佣人伺候它们吃饭,帮它们料理家务。红蚂蚁偷别人的孩子,让它们为自己的部族服务。遭到劫掠的是其他种类的蚂蚁邻居,红蚂蚁把它们的蛹偷回来,蛹孵化后,就成了陌生人家中干活卖力的佣人了。对于不了解奴隶制习俗的读者来说,这亚马逊人的故事也许很有趣;但很遗憾,我不能再讲下去了,因为这离我们要谈论的主题——昆虫回窝——相去太远了。 强盗红蚂蚁队伍的远征路线长短不一,取决于附近黑蚂蚁窝的数量。有时候只要走十几步、二十步的距离就够了,可有时候却要走五十步、一百步,甚至更远的距离。
回来的路线却是铁定不变的:红蚂蚁们去时走哪条路,回来时就走哪条路,不管这条路有多么蜿蜒曲折,也不管它经过哪些地方,又是如何艰难困苦。
许多红蚂蚁累得筋疲力尽。但不管怎样,哪怕背负的战利品使它们步履维艰,回来的时候,它们还是会选择穿越那个困难重重的迷宫。在不到一步开外的地方,就有一条平坦的好路。可红蚂蚁们对这条近在咫尺的归途却视而不见。 红蚂蚁宁愿再一次被屠杀,也不愿换一条路线。
虽然红蚂蚁和石蜂一样,也属于膜翅目昆虫,但它回家的办法却没那么高明,这一点可以通过它只能顺着原路返回的事实得到证明。很多人就是这样认为,蚂蚁是靠嗅觉来指路的,而嗅觉器官似乎就是那动个不停的触须。对这个看法我不敢苟同。首先,我不相信嗅觉器官会是触须,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了;其次,我希望通过实验,证明红蚂蚁不是靠嗅觉来指引方向的。 我用一把大扫帚,在蚂蚁经过的路上扫出一米左右的宽度,把路面上的粉末物质全部扫掉,代之以别的东西。尽管路上还留有这些粉末物质的气味,但蚂蚁不见了这些粉末,就会晕头转向。就这样,我在这条路的四个不同地方用扫帚扫过,每个地方相隔几步远的距离。 队伍来到了第一个被扫帚截断的地方。蚂蚁们明显地犹豫了起来。但是,越来越多的蚂蚁来到了障碍前,它们聚集起来,乱哄哄的,不知所措。终于,有几只蚂蚁冒险走上了扫过的那
段路,其他的跟着它们;与此同时,另一些蚂蚁从侧面绕了过去,也走上了原先的那条路。在其他截断处,蚂蚁们又同样犹豫不决,不过最终还是或直接或间接地走到了原路上。尽管我设置了圈套,红蚂蚁还是顺着小石子标出的路线,回到了窝里。
实验似乎肯定了嗅觉的作用。红蚂蚁在道路被截断的四个地方都表现出了明显的犹豫。它们最后之所以仍然从原路回来,可能是因为扫帚扫得还不够彻底,使一些有气味的粉末仍然留在了原地。而另一些蚂蚁绕过扫过的部分再走回原路,则可能是受到了扫到一旁的残余物的指引。在下结论肯定或否定嗅觉的作用之前,最好是在更好的条件下再进行一次试验,将所有有气味的物质彻底扫除干净。
几天后,我制定了新的计划,孙女露丝重新开始观察,并很快就向我报告蚂蚁又出动了。我从中选取了一个最有利于我试验的地点。我把一条用来给园子浇水的帆布管接到池塘的水龙头上,打开阀门,蚂蚁的归途顿时被一条绵延的激流冲断了,这激流把地面冲洗得很彻底,带走了所有可能留下的气味。如果亚马逊人必须走原路回家,那么它们就非得逾越这道障碍。 这一次,蚂蚁们犹豫了很长时间,连拖在最后的蚂蚁也赶上了队伍的排头。总之,它们好歹渡过了激流,而且是沿着既定路线渡过的。
我觉得,激流实验之后,路上气味的解释就行不通了。如果蚂蚁走过的路上真的有丁酸的气味,只是我们的嗅觉闻不到,或至少在我所讨论的条件下闻不到,那么就让我们看看,用另一种我们嗅得出来的、强烈得多的气味来盖住它,情况会怎样。
我等来了蚂蚁的第三次出动。在它们走过的路上,我用刚从花坛里摘下的几把薄荷擦了擦地面,然后把薄荷叶盖在稍远处的路上。归来的蚂蚁经过被擦过的区域时,似乎一点都不担心;在盖着叶子的地方,它们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走了过去。
经过这两次实验——一次是激流冲洗路面;另一次是薄荷掩盖气味——我认为,再也不能把嗅觉说成是指引蚂蚁沿出发时的路线回窝的原因了。其他实验能让我们弄清楚真正的原因。这一次,我对地面不作任何改变,只是在路中央铺了一些大大的纸张和报纸,用小石块压住。这块地毯彻底改变了道路的外貌,但却不会去掉任何可能留下的气味;可是在它面前,蚂蚁们却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犹豫。终于,它们穿过了这块铺纸的地带,队伍又像往常一样,恢复前进了。在前面不远处,还有我设计的另外一个圈套在等着它们。我在它们的路线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黄沙,而地面本来是浅灰色的。单是这样的颜色变化,就足以使蚂蚁们迷惑好一阵子,它们就像刚才面对纸地毯一样地犹豫了起来,不过时间不长。最后,这个障碍也同样被逾越了。 我铺的黄沙和纸张并不能使路上可能留有的气味消失,而蚂蚁们却每次都表现出同样的迟疑,并且都停了下来;很显然,指引它们按原路回家的不是嗅觉,而是视觉。可是,光靠视力是不够的,亚马逊人还具备对地点的准确记忆力。这虫子一旦到过某个地方,就能把这个地方准确无误地记在脑子里。这情况我曾看到过多次。
所以,为亚马逊人指路的肯定是视觉,外加对地点的记忆力。
但是,如果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亚马逊人会怎么样呢?就让我们看看身处陌生地方的红蚂蚁是如何行事的吧。
我守在红蚂蚁的窝边。当队伍捕捉奴隶归来时,我把一片枯叶伸到其中一只蚂蚁的面前,让它爬上去。我没有碰它,只是把它运到队伍南边两三步远的地方。但这足以使它离开熟悉的环境,彻底晕头转向了。我看见这个亚马逊人回到地面后,像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闯,口中依然牢牢地衔着战利品;我见它匆匆忙忙地想去和战友会合,实际上却越走越远;我见它先往回走,然后又远去,左面试试、右面试试,四处摸索,却始终无法找对方向。这個长着强健大颚的好战的奴隶贩子只离开自己的队伍两步远,就迷了路。我记得有好几个这样的迷路者,找了半个多小时都没能回到原路,反而越走越远,可嘴里却始终衔着蚁蛹。它们的结果会怎么样呢?它们又会把战利品怎么样呢?我可没有耐心对这些愚蠢的强盗跟踪到底了。
我们再进行一次同样的实验,但这次把亚马逊人放到了北边。红蚂蚁虽然多少有一点犹豫,也朝各个方向做过试探,但最终还是归队了。因为那片地方它熟悉。
作为膜翅目昆虫,红蚂蚁肯定根本不具备其他膜翅目昆虫所拥有的方向感。它只能记住到过的地方,仅此而已。哪怕是两三步路的偏离,就足以使它迷路,无法与家人团聚。而石蜂则不然,它穿越几公里的陌生地区都不会有问题。刚才我还很惊讶:这种奇妙的官能连一些动物都具备,而人类却没有。人和动物这两个比较物之间的差别太大,难免会引起争论,而如今,这种差别不复存在了:被比较的是两种非常接近的昆虫——膜翅目昆虫。虽然它们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为什么一个有辨别方向的官能,而另一个却没有呢?昆虫这种多出的官能,是它除器官的细节之外另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对此,我期待着进化论者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节选自译林出版社《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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