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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乡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及意义
【摘要】20世纪二、三十年代,梁漱溟在广东、河南、山东等地进行了乡村建设的实验,其中以在山东邹平的实验最见成效,引起当时社会的关注。国民政府当局和学术界均到邹平考察取经。其成功的核心是因为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以及可操作的路子,还有就是梁漱溟等人的专注精神。
【关键词】梁漱溟 乡村建设 核心内容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梁漱溟在广东、河南、山东均进行过乡村建设的实验,其中以山东邹平的实验最为成功,并具有当代借鉴意义。其出发点是改造农民的思想与道德素质,塑造新型农民。应该说这确实抓住了问题的根本。从文化思想史来看,它继承了梁启超提出的“新民说”的济世观。围绕这一点,形成了梁漱溟乡村建设实验的核心内容。另外,梁漱溟还就如何贯彻其指导思想提出了具体的步骤与路子,从而使其思想落到实处。而且,在进行这场实验的过程中,梁漱溟等知识分子表现出来的吃苦致学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背景:为凋敝的农村寻求出路
1927年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国共产党发动的土地革命,动摇着中国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基础。与此同时,中国农村经济也在帝国主义和地主买办阶级的压榨下濒临破产的边缘。农村问题成了举国瞩目的问题。在地主资产阶级“建设”农村、“复兴”农村的喊叫声中,梁漱溟、晏阳初等人在多地发起了乡村建设运动,为凋敝的农村寻求出路。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数山东邹平、河北定县、江苏无锡、昆山四地,尤以1931~1937年间梁漱溟主持的邹平实验最具影响。
梁漱溟之所以致力于乡村建设运动,是基于他对中国社会的独到认识。梁漱溟始终抱着“故我以为中国问题的内涵虽包括有政治问题、经济问题,而实则是一个文化问题。”之所以从农村着手,则因为“中国原来是不像国家的国家,没有政治的政治,国家权力是收起来不用的,政治是消极无为”。所以中国建设不能走自上而下的路,只能从下面做起,从社会运动做起,最直接的则是从乡村建设开始。梁漱溟在1931年出版了《乡村建设理论》一书,将这些思想理论化,并且在现实中积极实践。
有关数据表明,1924~1937年间,占总农户3.11%的地主占有土地41.47%,而61.4%的贫雇农则只有20.77%的土地。土地的高度集中使农村经济日趋破产,农村社会动荡不安。乡村破坏的严重现实引起了梁漱溟等人的高度关注,对其原因的认识又使他采取改良的建设办法来拯救乡村,并希望通过乡村建设来拯救整个中国。梁漱溟说:“乡村建设运动实是图谋中国社会积极建设的运动。”
指导思想:“团体组织,科学技术”
什么叫“团体组织,科学技术”?按照梁漱溟的解释,就是把散漫、各自谋生的农民组织起来,培养他们的团体精神,这就叫“团体组织”。由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客观要求,因此当时成立的主要是有助于生产发展的经济合作社。在邹平,梁漱溟等还提出“大家齐心向上,学好求进步”的理念,以体现“团体组织、科学技术”。建立合作社的目的在于“利用合作形式来增加生产——建立一个资本由大家共同支配、享受和占有的经济制度”,以克服过
去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有了合作社,就增强了抗风险的能力,减少了受损失的可能,因此很受群众的欢迎。
为了支持发展生产合作社,邹平县还特别设立金融流通处,兼县金库。只要愿意,农民都可以到那里去存款。同时规定,借款必须是集体,也就是只有加入合作社,并以合作社的名义才能借。为了保证资金的不流失,一般不借给个人。贷款合作的前提,是以资助集体引进和使用新式科学技术发展生产,这就使资金流向了扩大生产领域。
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乡镇行政组织,梁漱溟主张以乡为单位,成立董事会,由全乡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出任学长,内设乡队部、户籍室、卫生室。村学组织与乡学差不多。乡学村学中的成员,涵括全乡全村。通过这种民间自发组织,体现伦理主义,在“这个团体里面的组织构造,是采取个人尊重团体、团体尊重个人、少数人尊重多数人、多数人尊重少数人”,其要点“就是尊重对方,仿佛没有自己”。以此培养大家的团体意识和集体精神。
体现形式:乡学、村学
在梁漱溟的主张影响下,邹平县的整个行政系统实行机关教育化,以教育力量代替行政力量,集中力量将实验计划推行于社会。梁漱溟将邹平县传统的7个行政区取消,按地理、习俗等,将全县划分为14个乡,乡以下为自然村庄。取消乡镇公所的自治组织,而变为乡学村学,并不是不要自治组织,而是要培养训练乡村自治组织的能力。
梁漱溟说:“此刻的中国,天然的要着重民众教育,或说社会教育。此民众教育或社会教育,即乡村建设。中国的民众多在乡村,故民众教育即乡村社会教育。中国是乡村社会,故乡村教育即乡村社会教育,此种教育是很活的,很实际的教育,此教育即乡村建设”。结果是,行政改革中实际贯穿了其乡村建设思想。
为了改进民风民俗,提倡新道德,在梁漱溟的提倡下,邹平农村还成立了“乡村改进会”和“忠义社”等群众性的道德组织,清除那些在个别村或乡还颇为盛行的“落后而有害的习俗”,如缠足、抽鸦片、吵架斗殴等。有些村庄的协会还把道德劝诫编成歌谣。这些对移风易俗很有意义。
制度建设:重订乡约礼俗
乡村建设的目的是塑造新农民。如何塑造,梁漱溟主张从文化上下工夫。即建设新文化,不过,这个新文化是要从中国的旧文化中产生出来的。推行新的法制礼俗,代替旧式混乱秩序。梁漱溟尤其强调,发挥传统伦理精神培养农民的作用,借鉴西方现代化国家丹麦的农民合作运动的经验,并“采用中国古人的所谓乡约做法”。中国古代的乡约起源很早,但正式见诸于文字并流传于今的是宋代的“吕氏乡约”,要点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梁漱溟很看重乡约的积极性作用,他说:“乡约这个东西,它充满了中国人精神——人心向上之意。”梁漱溟认为,中国伦理是从情谊出发,以对方为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做到连锁密切融合无间的地步。此外还应加上,团体对个人,个人对团体,彼此互相尊重,互有义务。他还认为,乡村组织必须是教学组织,提倡农民“求进步”、“向上学好”。乡学是“政教合一”的机构。“所谓政教合一就是把人生向上这件事情亦由团体来帮助,使人的生命往更智慧更道德更善良里去。换言之,把帮助人生向上的事情亦由最高有力的团体来作,这就叫作政教合一。”
梁漱溟强调的乡约是不依赖政治力量,以礼俗代替法律,依赖广大农民群众,依赖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并使之成为一种新的社会运动或新的文化运动,以便敦促农村中
的大多数人自觉地养成“新政治习惯”,“让多数人从被动地位转到主动地位,从散漫消极变为积极团结。”也就是说,很重视民众的自醒自觉。表现对底层民众人格的尊重。这一点与一般士大夫们的立场是不一样的。这也是梁漱溟乡村建设在一定范围内能够得到底层民众参与支持的重要原因。梁漱溟认为中国的乡约在注意培养农民的“新政治习惯”,这与西方的政党竞争选举、三权对立等是截然不同的。 梁漱溟认为,西方社会政教分离,社会秩序建立在武力之上,人们各自为谋,自求生计,失业、安全等社会问题突出。就是因为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分离,没有做到“三者合一而不相离的”,“理性代替武力”,“教育居于最高地位”。梁漱溟的目的就是要加强社会生活经济化和教化,弱化社会生活的强制性,从而实现社会和谐。“政教合一”的乡学村学,其特殊性表现在:达到领袖与农民的结合,政事与教育的结合,并寓事于学,把人生向上之意蕴涵其中。其构想是一个政治原则和伦理原则的混合体,充满了儒家的理想色彩。“而实际上的表现,则是政治化的儒家,即不是用道德理想转化政治,而是在通过其他途径取得政治权力后,用政治来干预、歪曲学术,使‘道统’变为对人民进行思想控制的工具。”在历史上儒家的这种理想从未在现实中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自然在乡村建设中也难见其成。1981年梁漱溟在给原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工作人员卢资平的一封信中写道:“邹平为我过去致力乡村建设之地——在邹平首尾不满八年,幸承地方父老不弃,而实未能为地方造福,思之歉然。”也就是说,邹平乡村建设试验的效果与梁漱溟的期望目标距离是很大的。
但是,不能不提的是,由于在乡村建设中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加上形式与步骤均比较符合国情,因此梁漱溟在邹平的实验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引起了当时海内外的关注,比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新农村建设,以及日本的农村建设,均吸收了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中有价值的内容甚至某些具体设计,如合作组织的建立等。不仅如此,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在今天的学术界也仍然是一个深入研究的课题,今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还是可以从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中借鉴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如梁漱溟在《乡村建设理论》中说,经济建设要“从农业引发工业,更从工业推进农业;农业工业垒为推进,农业乃日进无疆。”其中明显可见“工业反哺农业”的思想。倘若我们“放宽历史的视野”,不难发现,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及其实践依然不失为指导我们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精神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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