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2023-01-22 08:21:17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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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职称申报条件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教育教学研究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教育教学研究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20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22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教育教学研究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教育教学研究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1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4)具有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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