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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前调查的方法
在进行贷前调查的过程中,有大量信息可供业务人员选择。业务人员应当利用科学、实用的调查方法,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调查手段,分析银行可承受的风险,为贷款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1.现场调研
由于现场调研可获得对企业最直观的了解,因此现场调研成为贷前调查中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在一般情况下必须采用的方法。开展现场调研工作通常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两个方面。
现场会谈时,应当约见尽可能多的管理层成员,包括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市场部门、生产部门及销售部门的主管,因为这些成员在企业的经营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会谈可以获取许多重要信息。会谈应侧重了解其关于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思路、企业内部的管理情况,从而获取对借款人及其高层管理人员的感性认识。
实地考察时,业务人员必须亲自参观客户的生产经营场所,认真视察公司的厂房、设备或生产流水线。实地考察应侧重调查公司的生产设备运转情况、实际生产能力、产品结构情况、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情况、固定资产维护情况、周围环境状况等。在完成现场调研工作后,业务人员应及时写出现场工作检查报告,为下一步评估工作做好准备。 2.搜寻调查
搜寻调查指通过各种媒介物搜寻有价值的资料开展调查。这些媒介物包括:有助于贷前调查的杂志、书籍、期刊、互联网资料、官方记录等。搜寻调查应注意信息渠道的权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委托调查
委托调查可通过中介机构或银行自身网络开展调查。 4.其他方法
业务人员可通过接触客户的关联企业、竞争对手或个人获取有价值信息,还可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如工商局、税务机关、公安部门等机构)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 信贷业务人员应避免过分轻信借款人提供的有关信息,或者被实地考察中的假象所迷惑。在实务操作中,建议采用突击检查方式进行现场调研,同时可通过其他调查方法对考察结果加以证实。只有将现场调研的成果与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为贷前调查工作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
3.3.2贷前调查的内容
贷前调查是银行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质)押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的过程。贷前调查是银行发放贷款前最重要的一环,也是贷款发放后能否如数按期收回的关键。
贷前调查的主要对象就是借款人、保证人、抵(质)押人、抵(质)押物等。业务人员在开展贷前调查工作时,应围绕这些具体对象从以下方面人手进行全面调查,特别是对贷款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1.贷款合法合规性调查
贷款的合法合规性是指银行业务人员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格合乎法律、合乎规章制度
和信贷政策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调查的内容应包括:
(1)认定借款人、担保人法人资格。公司业务人员应仔细核查借款人的法人资格、借款资格,以及营业执照的有效期、真实性、当年是否办理了年检手续,贷款卡的有效期及当年是否办理了年审手续以及近期是否发生内容变更、名称变更、注销、作废等情况(可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2)认定借款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人公章、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依据授权委托书所载明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认定授权委托人是否具有签署法律文件的资格、
条件。
(3)对需董事会决议同意借款和担保的,信贷业务人员应调查认定董事会同意借款、担保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对抵押物、质押物清单所列抵(质)押物品或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定。公司业务人员应审查其是否符合银行贷款担保管理规定,是否为重复抵(质)押的抵(质)押物。
(5)对贷款使用合法合规性进行认定。信贷业务人员应调查认定借款人有关生产经营及进出口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贷款使用是否属于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并分析借款人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
(6)对购销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认定。信贷业务人员需分析借款用途的正常、合法、合规及商品交易合同的真实可靠性。
(7)对借款人的借款目的进行调查。信贷业务人员应调查借款人的借款目的,防范信贷欺诈风险。 2.贷款安全性调查
贷款的安全性是指银行应当尽量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其资产和贷款等方面的影响,避免风险,保证银行稳健经营和发展。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银行要承担极大的信用风险。因此,银行业务人员必须对借款人的信用资质作出判断。调查的内容应包括:
(1)对借款人、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的品行、业绩、能力和信誉精心调查,熟知其经营管理水平、公众信誉,了解其履行协议条款的历史记录。
(2)考察借款人、保证人是否已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主要包括是否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科学的决策系统、审慎的会计原则、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及与之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健全负责的董事会。
(3)对借款人、保证人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对其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重要数据核对总账、明细账,查看原始凭证与实物是否相符,掌握借款人和保证人的偿债指标、盈利指标和营运指标等重要财务数据。
(4)对原到期贷款及应付利息清偿情况进行调查,认定不良贷款数额、比例并分析成因;对没有清偿的贷款本息,要督促和帮助借款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5)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情况进行调查。 (6)对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情况作出调查。
(7)对于申请外汇贷款的客户,业务人员要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承受汇率、利率风险的能力,尤其要注意汇率变化对抵(质)押担保额的影响程度。 3.贷款效益性调查
贷款的效益性是指贷款经营的盈利情况,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动力。贷款的盈利水平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同时也受外部环境众多因素的影响。业务人员开展的调查内容应包括:
(1)对借款人过去三年的经营效益情况进行调查,并进一步分析行业前景、产品销路以及竞争能力。
(2)对借款人当前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拟实现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真实性和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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