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警察与罪犯搏斗中如何克敌制胜

2023-11-17 10:46:2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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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警察与犯罪分子搏斗中如何制胜

阳(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河南 洛阳,471001

摘要:随着治安形势的日趋严峻,警察执法伤亡数字亦逐年递增。如何提高人民警察在执法中防卫制胜已迫在眉睫,结合多年教学实践经验,认为:合理利用自身、犯罪分子以及外界因素,对防卫制胜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人民警察;犯罪分子;制胜

近年来,我国的治安问题日趋复杂,严重暴力犯罪不断增加,不少犯罪分子凶狠残暴、胆大妄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惜铤而走险,公然与人民警察进行对抗,甚至利用暴力进行袭击警察。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和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过程中,生命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资料统计,1990年至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牺牲警察数达6819人,负伤达120783人。特别是从1995年开始,每年因公牺牲的警察始终在400人以上。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是近些年来全国人民警察的真实写照。

如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制胜,尽量避免自己和他人不必要的牺牲,对人民警察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实战中,特别是当警察处于劣势、被动时,只要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既斗勇又斗智,正确、灵活地观察、判断和选择,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虚实相生,以假乱真,从而以策略性、战术性赢得胜利,就能达到保护人民、打击罪犯、惩罚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目的;反之,则会变主动为被动,变优势为劣势,惊慌失措,束手无策,不但不能达到目的,有时甚至会痛失战机,坐以待毙。如某省一名警察未携带枪支出警,遭到四名歹徒的围攻、殴打,然而,就在其迅速后退时,碰到了一把铁锹,却未拣起作为武器进行反击,反而让歹徒拿去作为凶器来殴打他,直至被打成重伤。惨痛的教训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那么,在制服犯罪分子的实战中,该如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制胜呢?

一、利用警察自身因素

所谓警察自身因素,即警察自身所有的、能为自己所用的手段、方法、条件等。(一)、利用身体的其它部位击打犯罪分子。实战中,警察往往多用拳、脚及肘、膝击打犯罪分子,而忽视了手指、头、肩、臀等部位的运用,如可用手指戳击犯罪分子鼻孔、抓头发,用头、肩、臀部撞击其胸、腹、裆部等;(二)、利用假做的意识、声音、眼神、动作等,故意暴露警察某种意图或刺激犯罪分子,造成其错觉,诱使其上当受骗,从而转移、分散其注意力,声东击西,出奇制胜。如警察与犯罪分子对峙,特别是犯罪分子持有凶器向警察步步进逼时,可采用假装向其投掷东西、或向其身后眨眼、摇头、喊话等方式,给犯罪分子以受到进攻或腹背受敌的错觉,转移其注意力,待其上当而遮挡、躲闪、转头之机,迅速向其发动进攻或安全撤退;又如双方扭抱在一起而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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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下时,可以抓抠其腋窝、肋部、喉部、猛踩其脚趾等方式,分散其注意力,再乘其松手、躲闪之机,顺势将其制服;(三)、利用随身携带之物如帽子、围巾、手套、衣服、腰带、鞋子、公文包、钥匙、打火机、手杖、雨伞、手电筒等作为武器,发挥其功能作用,分散、转移敌方注意力,从而争取主动和时间。如挥动衣服、围巾、腰带,以抽打犯罪分子并缠绕其凶器;左右晃动张开的雨伞以遮掩、搅乱其视线;用公文包抵挡其锐器的进攻;用鞋后跟、手杖击打对方;将手套、帽子、钥匙、打火机向其扔去,以转移其注意力;夜间与犯罪分子交战,可先用手电筒直射其眼部后迅速关闭,暂时破坏其视觉,再向其发动进攻。

二、利用犯罪分子的因素

所谓犯罪分子的因素,即犯罪分子所有的、能为警察所用的弱点、漏洞等。与犯罪分子交战时,应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和优势,隐蔽自己的短处和改变自己的劣势,避开对方的锋芒和特长,通过对其技术动作、战术运用、心理动态、交战形式、人员结构等情况的观察,正确发现判断和掌握其作战特点、特长和弱点、漏洞,并为自己所用,特别是在犯罪分子攻警察守、犯罪分子强警察弱、犯罪分子多警察少时,更应注意做到这一点,巧妙利用,抓住战机,反守为攻,以弱胜强,以少胜多。(一)、犯罪分子的特点:如犯罪分子多警察少时,应保存实力,避免纠缠、扭抱、滚摔等体力抗争,正确选择方位,占据有利地形,边退边防,以守为攻,充分利用犯罪分子仗势人多而轻视对手、进攻不一、配合不齐等特点,发挥最强的技术优势,采用不固定的战术,不断变换和调整方位,一招制敌,各个击破。如犯罪分子矮警察高时,应利用其击打距离短而需靠近打的特点,把格斗距离拉开,防其贴身,发挥警察腿长的优势,远距离击打犯罪分子;又如,当犯罪分子持有凶器而警察赤手空拳、处于劣势时,应迅速观察、判断其是积极主动的进攻还是消极被动的防御,其技术、战术特点和心理状态如何,从而了解其内心变化及用意、目的,根据情况而定,区别对待。若犯罪分子是初次犯罪且意志薄弱、犹豫不决、情绪低落者,对警察进行逼迫、恐吓,只是企图造成警察心理上的恐惧,据此可采用说服教育的手段,配合严厉的训斥,指出其犯罪的危害所在,用法律的威力震慑住对方,待其意志松懈,放松警惕之机,迅速缴其凶器;若犯罪分子穷凶极恶、胆大妄为、心狠手辣、气焰嚣张,则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可假装恐惧、紧张之状,或以语言、假动作、意识、眼神刺激、迷惑对方,造成其错觉,分散、转移其注意力,避其锋芒,诱敌制胜,或安全撤退。(二)、犯罪分子的弱点、漏洞:如犯罪分子一味进攻且占优势,那么防守相对就差,警察则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以逸待劳,以守为攻,找其弱点,窥其漏洞,合理利用,适时反击;又如与犯罪分子展开枪战,犯罪分子劫持人质负隅顽抗而危及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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