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笔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保护人身、
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2、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
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网络。 3、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4、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 5、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
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6、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
的消防安全意识。
7、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
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8、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
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
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9、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调整、完善; 公共消防设施、装备
不足、不适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10、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
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11、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
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12、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
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13、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
可证或者申请领取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14、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
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
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15、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
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的其他建设工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0b5c9fc828f90242a8956bec0975f46526d3a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