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

2023-02-13 11:41:11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



工作过程与岗位对照表】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流程图

岗位

部门 典型 单据

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流程图



工资汇总表

主要 任务

财会部门 核算岗位 个人收入 费用扣除额

财会部门 办税岗位 填制扣缴表 代缴税款

财会部门 财务负责人 审核 核算

财务部门 出纳岗位 审核、结算 缴纳税款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

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信息 信息



基本信息 在申报厅用自助计算机按照网上申报流程进行申报

最后一步:补缴税款。如果纳税人不需要补缴税款,则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流程自此结束。

【知识准备】

一、税款征收方式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收方法。 (一)支付单位源泉扣缴方法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包括现金形式支付、实物形式支付以及其他各种形式支付)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应根据扣缴义务人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由扣缴义务人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法规 国税发〔2005205号。

纳税义务人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中,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之外,均属代扣代缴范围。


(二)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方法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1)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法规】国税函〔20071087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不包括税法规定的各项免税所得,但不得减除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各项费用。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1)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4)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的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5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6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三、纳税申报地点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①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②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③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④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0954ca02b9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7f.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