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反击价格卡特尔的利器

2022-04-23 06:30:06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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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反击价格卡特尔的利器

[摘 要]价格卡特尔行为已出现在许多行业中,危害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并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在界定价格卡特尔的含义、危害基础上,提倡依靠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中对价格卡特尔进行打击,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规制价格卡特尔的相关制度



[关键词]价格卡特尔;反垄断法;立法;制裁

[中图分类号]DF41

市场经济的精髓在于自由竞争。近年来,“蒜你狠姜你军豆你玩他去”,行业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序。价格卡特尔的危害在于它严重扭曲了正常的价格信息,使竞争难以自由进行,经营者通过它掠取了超过正常竞争水平的利润,严重地损害消费者福利。单靠《价格法》的打击力度已经不足以遏制价格卡特尔,应当依靠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对今后价格卡特尔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



1 破解价格卡特尔之谜

价格卡特尔(Cartel)又叫价格联盟,是指生产销售同类商品的企业相互商定价格的行为。价格卡特尔的表现是横向联合,即它是两个以上具有平行关系的竞争者之间实施的价格协议行为,并且参加协议的企业在经济上和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一般认为,西方古典经济理论是各国反垄断法规制卡特尔的理论基石。根据该理论,竞争是配置市场资源的最为有效的方式;之所以要规制卡特尔,因为卡特尔限制竞争,影响市场的竞争机制,从而给市场经济带来重大的不利影响。价格卡特尔则是对竞争危害最大的卡特尔,因为价格是生产者之间和生产与消费者之间互通信息的工具,是调节供给和需求的最重要的机制。价格卡特尔通过协定价格来限制竞争,妨碍市场机制中的价值规律的作用,扭曲价格信号,碍价格对供求关系的正常反映,其结果是市场无法真正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从而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同时,某种商品的价格一旦被固定,消费者就失去了在价格上对商品的选择权,并且需支付比有效竞争状态下高得多的价格,因而,价格卡特尔也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正如马歇尔·C.霍华德在其著作中所说,“定价格是一种隐晦的方式对公众掠夺的行为,固定价格中更高的价格最终将成为消费大众的费用



由于价格卡特尔严重限制了市场的竞争机制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各国反垄断法都对价格卡特尔制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例如,在美国,订立价格卡特尔的企业将被处以10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将被处以35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或3年以下的监禁,或者两种处罚并用。由于价格卡特尔是违反《谢尔曼法》的犯罪行为,将被视为重罪而非轻罪,甚至企业固定价格的企图都可以被指控为刑事犯罪;同时,违法者还将付出昂贵的经济代价至三倍损害赔偿。同样,其他国家和地区如德国、欧盟等,对价格卡特尔的制裁也非常严厉。






2 价格卡特尔的泛滥及其危害

2.1 价格卡特尔的泛滥

价格卡特尔作为限制竞争协议行为,首先,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产物或表现。经营者不通过改进技术、管理,转而签订限制竞争协议,限制和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其次,法制缺陷也是重要原因,原因在于:①在未制订《反垄断法》,对价格卡特尔的规制也不完善,尽管在《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价格卡特尔、串通投标卡特尔已有规定,但在处理上力度显然不够。②受旧的经济体制的影响,人们对价格卡特尔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竞争法律意识淡薄,许多政府官员以及部分立法、执法者对价格卡特尔有或多或少的包容、理解甚至扶持的态度。



2.2 价格卡特尔的危害

第一,价格卡特尔扭曲了价格信号,弱化了价格对生产的调节作用,妨碍了生产技术的革新及管理技术的现代化。价格作为生产者之间以及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互通信息的媒介,是促进和调节生产最重要的因素。一旦产品价格被固定,价格的激励功能即丧失殆尽,劣质产品和企业则不能被淘汰。本质上,价格卡特尔的实施往往使企业专注于如何运用不正当的方法和手段,继续保持其已取得的市场,而不再努力进行技术革新和管理技术的现代化改造,阻碍科技的发展与进步。第二,价格卡特尔限制价格竞争,损害非价格卡特尔成员和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价格卡特尔采取联合提价或降价措施固定价格,其他非成员经营者难以通过正常的价格竞争充分行使自主定价权;对于消费者而言,一旦渡过危机,价格卡特尔对消费者将是一种掠夺。



3 用《反垄断法》对价格卡特尔进行遏制

3.1 完善《反垄断法》对价格卡特尔的处罚

鉴于各国做法,需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法刑事责任制度采取双罚制,在对实施价格卡特尔的企业处以罚款的同时,对故意授权、命令或直接参与违法行为的企业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等个人也处以相应的刑罚,以此震慑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使其不敢轻易策划和参与价格卡特尔。在美国,价格卡特尔是违反《谢尔曼法》的犯罪行为,将被视为重罪而非轻罪,违法者同时要受到严厉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制裁。因此,增加《反垄断法》对价格卡特尔刑事责任制裁的规定和加大力度。此外,还要规定了对未参加价格卡特尔的经营者消费者的赔偿责任,而且仿照美国的做法,将价格卡特尔的民事赔偿责任定位于惩罚性赔偿,非补偿性赔偿。



3.2 采用本身违法原则为主,合理原则为辅的判断标准美国法院通过判例宣布了本身违法原则(Per se rule)含义——指不必考虑行为的目的和效果,即认定该限制行为违法。当然,适用本身违法原则会有许多不足,如适用范围难以界定。




特别是在经济形势多变的时代,如果一组竞争者以本身违法行为为辅助手段,使竞争者的数目扩大,提高竞争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公共利益,虽然运用的行为是辅助的和合理的,但依本身违法原则同样会被法院宣布为非法。因此,我国可以将价格卡特尔行为原则上推定为非法,除非行为人提出其行为对竞争更具有合理性的极为特殊的情况,才可以认定其合法。目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中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提法有失偏颇,价格卡特尔的禁止目的是保护竞争而不是保护竞争者。



3.3 应确立消费者对价格卡特尔的质疑的程序

由于实行价格卡特尔的经营者往往具备相当的实力,其手段隐蔽,并且会采取措施逃避法律的制裁。建立知情者的举报制度可使执法者迅速掌握其违法行为并且作出处罚。《反垄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可借鉴美国司法部开设固定价格热线接受举报。此外价格卡特尔对消费者利益损害最为严重,对于消费者要给予特殊保护,当消费者认为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价格卡特尔,并损害其合法权益时,消费者可直接向主管机关提出质疑,而经营者必须承担其行为不构成价格卡特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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