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特别程序

2022-10-11 01:58:1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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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特别程序

(一)特殊程序的特点(民诉法178条) 1.当事人特别 2. 审判组织特别 3.一审终审

4.纠错程序不适用再审程序 5.管辖法院:基层法院

【留意】公告程序是必经审理程序的案件 (二)适用特殊程序的案件

1. 选民资格案件(申诉前置、合议庭审理、审限)

2.宣告公民失踪和死亡案件(下落不明、申请人、公告、判决的法律后果、被宣告人消失的处理)

3.认定无民事行为力量或限制行为力量(指定代理人、鉴定)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申请人、公告、有形财产、财产全部人或继承人的救济)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1)申请条件(民诉法194条)

主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同意的,视为共同申请。




确认对象: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提出申请)

法定期间: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出。

管辖法院: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对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195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1)申请条件(民诉法196条)

申请主体: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实现担保物权的主体包括两类:第一、担保物权人。即抵押权人、质权人和留置权人。其次、其他有权恳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

依据:依照《物权法》等法律提出申请。

管辖法院: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197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




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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