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客观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安全处理、保护和提高作业过程中的危害意识,实现零灾害目标。
二、解释: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外来施工作业管理等。
1. 动火作业:除装配车间外,工厂区域内的任何地方,在进行下列工作前,均需申请《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
(1)用气焊或氩弧焊机焊接; (2)使用氧气、乙炔切割;
(3)砂轮切割机或设备容易产生火花;
(4)敲击、凿孔、可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如手动工具。 2. 受限空间作业:任何人进入地下水池或其他通风不良的封闭或半封闭场所。
3. 高空作业:人员离坠落基准面的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4. 吊装作业:利用行车将重物吊起,使重物的位置发生变化。 5. 设备检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为实现设施的特定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6.外来施工单位作业:指我们公司内部的施工、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三、必须完成所有危险操作《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经审查、审批后方可施工。
四、危险作业安全工作许可证审批规定:
1、《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须由下列被规定的审查、只有在批准人的签证生效后才能生效:
(1)申请人填写并签字;
(2)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意见并签字; (3)公司主管部门批准意见和签字;
(4)外部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施工人员(有外来施工作业时)。 2、所有被授权审批安全作业证者,在批准之前,只有在确认现场环境设备施工等的安全后,才能批准操作,并确实掌握及预防从事作业时可能发生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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