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绿化局《关于做好清明节、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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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绿化局《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节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07]29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3.15 【实施日期】2007.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绿化局《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节高火险时段森

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2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市林业绿化局《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节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 OO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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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节高火险时段



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高危期,山火呈集中暴发态势,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全市仅2007227日至34日六天时间就发生了火警火灾112起,创近十年来同期发生火警火灾次数、过火面积和毁林率之最。其中花溪区在同一天内相继发生两起较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火灾现场周边炸药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3名扑火人员被烧身亡,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究其原因,除了少数单位、部门在思想上对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重视不够,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外,森林火灾防控措施不力,野外火源管理不严,扑火力量严重不足且扑火人员扑火和避险知识培训力度不足等,也已成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瓶颈”,需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当前,正值清明节、五一节前夕,气温回升幅度大,干旱、大风等天气现象频繁发生,加之春季入山旅游及进行祭祀活动人员增多,野外生产及其他用火数量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险等级也因此急剧上升。为认真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及2007全国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管控力度,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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