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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和苑交房统一答词
1、小区坐落位置、公交路线?
西四环交莲花街 2、小区所属的社区、办事处及派出所及办公地点? 梧桐街办事处,办公地点冬青街雪松路向西100米
属于梧桐街派出所,办公地点在梧桐街瑞达路交叉口向西2公里路北 3、小区周边环境?
小区西北侧有果品批发市场,南侧有思达超市及菜市场;周边幼儿园有永丰新都幼儿园、心连心幼儿园。 4、房屋的户型、结构?有两室两厅及三室两厅;属框架结构 ; 5、电梯的数量、品牌?12部; 蒂森,梯速:1.75米/秒;载重:1000kg; 6、小区是单气还是双气? 单气,只有天然气。 7、小区网线、有线电视安装
铁通、联通和电信。有线电视:65350000 8、什么是物业管理?
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9、什么是前期物业管理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前期物业管理。 10、什么是物业服务收费?
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11、物业费的主要构成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5)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法定税费;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12、小区进驻的物业公司
河南荣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属国家三级资质,管辖的小区有惠济区工商局、高新锦绣苑、盛驰花园 13、为什么一次性收取半年的物业费?
由于大部门业主事务繁忙,因此可能出现物业服务费缴费不及时现象;而我们也会将大部门精力用于催缴
费用上(物业服务费是保证物业公司正常运转的先决条件),这势必会影响到我们对您和其它方面的服务质量;同时交房过后马上面临持续半年的集中装修期,物业公司会将很大一部分人力用在装修监管,而您也会在装修期间消耗大部门精力,无暇顾及其他。因此缴纳半年物业费可以让您一心一意装修,高高兴兴早日住上新房。 14、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收物业费?
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开始计费,无论是否入住。 15、以什么面积收取物业费?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交房通知单》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16、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多少?除此之外还有别的费用吗?
高层物业费收费标准1.5元/平方·月。除此之外还需缴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装修垃圾清运费5元/平方;
18、交房入住时应签订的协议有哪些?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修施工放火责任书》等。 19、业主办理交房入住时需携带的证件有哪些?
业主本人携带《交房通知单》、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张、照片(包括家庭同住人1寸照片各两张)以及买房的票据(封阳台的回执单);如业主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了以上资料,还需携带业主书面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办理交房时遇以下问题的处理方法
1)业主本人未带身份证原件:询问是否携带其它证件,如驾驶证、户口本均可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无法办理交房手续;
2)业主未带《交房通知单》的无法办理交房;
21、交房为何要签《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以及两者的区别?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避免个别业主的行为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同时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标准”两者都是依照国家建设部示范文本制定的。
两者区别:《临时管理规约》是为了规范全体业主的公共行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所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 22、是否可以先验房,再签约、缴费?
首先要与业主耐心解释:为了节省您的时间,提高交房效率,我们物业公司才制定的现有的交房流程,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我们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做了精细化、专业化的流水线分工,假若您先看房,回来以后还要重新走手续办理交房,签约缴费以后,我们工作人员还会和您一起验房,这将耽误您的时间。倘若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瑕疵,我们工作人员会记录清楚并及时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维修整改,争取不影响您的装修计划。如您现在不交房,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缩短了房屋的保修期限,不论你是否交房,房屋的保修期限及物业费的收缴均安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计算。
如业主仍坚持,可请现场协调人员单独处理。以免影响其他住户交房,交房现场绝不能让业主聚堆。 23、验房发现的瑕疵何时整改完毕?
为最快完成整改,我们安排专人跟进整改问题,但集中入伙期内可能会在同一时间汇集较多问题,施工单
位根据《房屋验收表》提交的先后顺序进行汇总整改,所以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 24、业主是否可以因房屋质量存在瑕疵而拒交物业费? 不可以。因为:
1)购房人只要实际接受了物业,在占有和使用物业的过程中又享受了服务,就必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履行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2)如房屋确实存在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可请物业公司协助其向开发单位提出报修请求,并督促开发单位尽快执行,但不可以此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3)业主和开发商是房屋买卖关系,房屋质量问题体现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而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是受委托、按合同有偿服务关系,与房屋质量无关。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83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25、整改维修使用的水电费,如何结算费用?
整改结束和业主验收时再核查一次水电表,产生的读数由相关的施工单位负责。 26、业主资料是否会泄露?
物业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纪律,业主资料由专人保管,如查明是物管人员泄露业主资料,将进行处罚甚至予以辞退。 27、进户门钥匙如何使用?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考虑业主的切身利益,采用一套房子两套钥匙的防盗门锁设计,其中装修钥匙即A钥匙2把,正式钥匙即B钥匙5把。装修期间使用A钥匙,装修结束启用B钥匙(旋转360度启用),A钥匙作废,从而避免了装修人员或施工人员私配钥匙造成的安全隐患。 28小区设有充电位及停放非机动车停车位吗?
充电位及停车位暂没有,只有地面的机动车停车位。 30、空置房如何收费,有何依据?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郑州市物价局和房管局郑价公【2004】2号文件,对已出售的物业由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规定足额缴纳;
2)物业管理服务的对象是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物业公司并不会因为个别房屋的空置而减少人力和物力的投入;
3)良好的物业管理可以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空置房业主也会因此获益,本着“谁受益谁承担”、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空置房的物业费由所属业主全额缴纳。 31、物业管理费日后会随便调整吗?
物业费是根据小区管理成本核算出来的,收费标准是由政府备案,不会随便调整。 32、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秩序维护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业主个人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秩序维护费仅用于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33、装修期间业主是否全额交纳物业管理费?
必须全额缴纳。
业主在装修期间,虽然没有入住,但物业公司仍为业主提供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的维护、绿化服务、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等。如果没有这些服务,业主的装修活动也不会很顺利的进行。比如:业主装修材料进出管理登记、业主装修期间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等,而往往装修期所发生的公共设施设备损耗的费用比正常居住期间更大;电梯、公共照明、排水、保洁、秩序维护等物业管理的服务工作量也在大量增加。 34、业主装修为何要向物业公司申请?
1)【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三章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2)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则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35、装修自己房屋,为什么还要交装修押金?怎么退?
1)收取装修押金是为了保障装修期间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被破坏,维护同一楼宇全体业主的居住安全而收取的制约性押金;
2)收取装修押金是从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角度出发,而向装修公司收取的制约性费用,用以规范其在装修过程中的装修行为,不致于损害公共设施设备,影响业主的后期正常使用。在装修公司申请退还保证金时,物业公司要求其必须征得业主的签字同意,以协助业主对装修公司的后期服务质量进行约束;
3)装修结束后,业主向物业公司申请进行初验,三个月后,如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问题,物业公司将如数退还押金。 36、装修时间有无限制?
装修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假若超期,可以到物业公司办理延期。
集中装修期过后,为了不影响已入住的业主的正常生活,将统一安排装修,原则上的安排为:春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9:00 秋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该时间范围以外,以及节假日不允许噪音施工,具体在《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里会有详细的说明。 37、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有哪些注意事项?
业主进行装修时需要提出装修申请、签署相关协议文本、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得到物业服务中心审批许可后可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完工后向服务中心提出初验申请,装修工人要在进场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详见《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38、装修时是否可以擅自改动室内房屋结构?
不可以。根据【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二章 第五条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的行为:
㈠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㈡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㈢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㈣ 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9、卫生间地面为什么在铺砖前还要再做二次防水处理、闭水试验?
首先,开发商在交房前已经做过防水,且做过闭水试验,防水效果良好,但在装修期间,因改管线需对墙
体进行剔槽造成杂物散落破坏防水层;为安全起见,建议业主在铺地砖前重做防水处理,经24小时闭水试验确认不漏后再铺地砖。
40、能否可以改动室内门禁对讲?
建议不改动,改动后假若不能正常使用,施工单位将不再保修。
41、垃圾清运费可以不交吗?假若垃圾清运费已交,装修垃圾是否放在户内,通知物业公司清运?
不可以; 业主应将装修垃圾袋装封口后,堆放到物业公司指定的装修垃圾存放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委托专业运输单位集中清运。 42、装修人员可以留宿小区吗?
为了业主和小区的安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但是有特殊原因需留宿的,必须要有业主本人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填写留宿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填写留宿担保书。 43、业主可以私自改动烟道吗?
不可以,因为烟道是预制的,分主烟道和分户烟道,设计复杂,如您擅自改动烟道,造成油烟无法正常排出,出现倒排烟现象,将给您日后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同时,施工单位将不再保修。 44、业主铺地板、瓷砖可以不办理手续直接进场吗?
不可以。因上述事项均是在装修范畴之内,提前办理好相关装修手续审批后方可施工;特别提醒:装修地板、铺地砖时可能因您的不注意,而对管道施工破坏造成跑水、浸泡事故。 45、墙面是否可以拆改?
房屋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是建筑物的重要共有部分,是绝对不能变动的。却有特殊需要拆改非承重墙体的,首先由业主提出申请,由开发单位工程部与物业公司工程部确认所要拆改部门为非承重结构,经批复后方可施工。
46、房屋装修期间对装饰公司管理规定有哪些?
1)装修企业须按照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必须遵守各项装修管理规定,确保不违章作业,不损坏公用设备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没收出入证,请出小区,拒绝进场;
2)装修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堆放,由物业公司负责统一清运,对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乱放垃圾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赔偿损失;
3)装修施工用电、用水应提前向服务中心申报,业主及装修人员不得私自接通水电。
4)装修期间严禁动用明火或易燃易爆品,如氧焊、煤气瓶等,如确因施工需要,须报服务中心审批,并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每日工作完毕,须关好电闸、水闸、窗户、房门等后方可离开。
5)装修人员在小区内随身携带《临时出入证》以便识别。公共秩序管理员对小区内无证人员将予以清场。 6)装修期间,业主所用装修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在公共场所,切勿将垃圾或杂物倾倒入池内、地漏或卫生间下水道等。若因装修引起的下水堵塞、冒水等责任,将由业主承担一切维修费用,视清洁轻重扣除一定保证金。装修期间,不允许高空抛物,若因此发生事故,将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同时业主也将负连带责任。
7)服务中心有权对违章装修者,视情节严重,做出如下处理: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状、扣除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支付违约金、诉讼法律。 47、防护网、空调外机安装有统一规定吗?
防护网需安装内置防护网;安装空调时,要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给您指定位置,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业
主您自己承担。 48、电梯使用提示:
1)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情况时,请您及时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将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 2)电梯属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正常使用和维护是延长电梯使用年限的重要环节,希望广大业主自觉维护自身利益,爱护电梯,禁止超载使用和野蛮使用;
3)违规使用电梯和对电梯造成损坏者要追究赔偿责任。 49、公共楼道可以随意占用吗?
公共楼道属于公共部位、公共场地以及消防通道,根据建设部1994年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和设施,不得在房屋共用部位乱堆乱放。如产权人和使用人违反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0、业主是否可以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
不可以,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这里明确了两点:一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二是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里所说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通常是指改变房屋用途可能影响其利益的业主。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实行“一票否决权”,只要一个有厉害挂你的业主不同意,即使其他人都同意,当事人也不得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 51、出现紧急情况,物业公司是否能破门进入业主家中?
出现紧急情况,必须有第三方(派出所或者社区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业主家中,规避责任。 52、如因断电造成业主家的电器损坏或未保存的电脑资料丢失,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因断电不会造成电器损坏,只会造成电器暂时不能使用,一旦恢复供电,电器可恢复使用。特殊情况下,因供电事故造成电器损坏时,需由权威部门认定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若认定为物业公司操作人员的责任事故,物业公司应承担。
一般来说,业主购置的物业中包括的供电电源不是“不间断电源”,物业公司不能做出保障不间断供电的承诺,因此也不承担因断电造成的未保存的电脑资料丢失的责任。特殊情况下,若业主购置的物业中包括的供电电源为不间断电源,确因物业公司在运行、维护中操作不当造成断电,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 53、住宅各部位的保修期是如何确定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流为5年; 3)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具体的保修期限可以查看两书《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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