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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当代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吉家教发 [2013 ]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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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家长学校”负责人岗位
暨国家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各教育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若干意见》等文件指示精神,全面加强我省“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家庭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学校”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中的联动作用,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吉林省当代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经国家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管理中心授权开办吉林省第十三期“家长学校”负责人岗位暨“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
“家庭教育指导师”作为一种职业,是办好家长学校的必备条件。经验证明,要办出高水平的家长学校,离不开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指导。2010年2月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为做好大纲的贯彻实施,上级相关部门明确规定,今后凡成规模的中小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都应逐步配备经过培训考核、由政府部门颁发证书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因此,我们在前几期培训研讨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和教育部职业技术认证教育领域管理中心一起进行我省“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这也是我省第一次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职业技术资格认证的培训,必将为提高我省家庭教育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实施方案,请参阅附件。
附件1:“家长学校”负责人岗位暨“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方案。
附件2:面授课程内容简介 附件3:家庭教育指导师学员情况登记表
吉林省当代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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