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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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作者:韩松

来源:《新长征》 2014年第6



韩松

生态问题归根结底是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生态文明的核心就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既是自然对人类的要求,也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这一理念彰显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起点,是执政党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认识成果,应当内化为政府的行为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制度层面,这是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是党和政府的生态自觉。制度化的前提就是要确立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底线,区分真实的需求与制造出来的需求,变病态的占有心理为真实的存在心理,要从微小处做起。

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起点

回顾人类历史,人与自然关系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在原始文明阶段,自然支配着人,人类是自然的奴隶,承受着自然的威胁,敬畏自然,被动地适应自然。这一阶段,人与自然是一种原始和谐关系。到了农业文明社会,人类开始开发、利用并改造自然,但仍然依赖自然。同时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与改造十分有限,并没有给自然带来难以承受的损害和破坏。在早期工业文明阶段,人类开始与自然斗争,人类的地位开始向自然的主人转变。在此阶段,人类大规模地征服、改造和利用自然。在现代工业文明阶段,人类成了自然的主人,自然沦为人类的奴隶,人与自然是一种“主奴关系”。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彰显了人类生命的本质力量,但也使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加深,人类给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设置了重重障碍。1962 年,美国学者蕾切尔·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中对传统工业文明造成的环境破坏作出了反思。蕾切尔·卡逊指出:“在人对环境的所有袭击中,最令人震惊的是空气、土地、河流和海洋受到了危险的、甚至致命物质的污染。这种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是难以恢复的,它不仅进入了生命赖以生存的世界,而且也进入了生物组织内部……”在蕾切尔·卡逊看来,正是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发现和制造的各种有害物质,使本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春天”变成了无生气的一片“寂静”。1972 年,罗马俱乐部发表的《增长的极限》这一报告指出:“人口、粮食生产、工业化、污染和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消耗还在继续增长。”报告告诫人们,资源有限,人口与经济增长不可能无极限,提醒世界各国冷静思考,做出正确的选择。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遇到了世界性的问题:“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恶化到不解决环境问题便无法发展甚至无法生存的地步。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制度的层面,这是执政党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认识成果,也是我们对生态文明建设采取的自觉行动。

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重要前提,是厘清“尊重”“顺应”“保护”这三者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自然是人需要的对象。因此,尊重、顺应、保护自然,其实就是尊重、顺应、保护人类自己。尊重是一切良好关系的前提与基础。尊


重自然,既不是惧怕自然、臣服于自然,也不是无视自然、漠视自然,更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控制自然,而是要把自然视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平等地对待它,尊重其特点、规律,在此前提下,利用或改造自然,绝不能超出自然的再生和修复能力对其进行粗暴的干预,强取豪夺。顺应自然,就是要按照自然规律办事,要克制对自然索取的欲求,要正视自然规律,要在自然允许、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利用、改造自然。要放弃人类中心主义,不做违背自然规律、超乎自然承受力的事情。这就需要对自然的特性及规律有深入的研究与了解,正确地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

保护自然,是尽力按照自然规律去关照自然,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统一性、整体性,要使人类向自然的索取在自然再生能力范围内,对自然的改变在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范围内,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利用与改造自然,如林业的封山、海洋的休渔,给自然留下更多的修复空间。“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三者中,“尊重”是前提,“顺应”与“保护”是“尊重”的具体体现。有了对自然的尊重、敬畏之心,才会有对自然规律的顺应和对自然的保护之举。顺应侧重于自然本身,保护则更强调人的努力。当然,顺应本身也是一种保护,保护比顺应更为积极主动。因此说,三者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明确:尊重、顺应、保护自然与尊重、顺应、保护人类是人类发展这一问题的两个方面。

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应内化为公民的生活方式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仅是一种生态文明的理念,而且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我们历来要求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从源头上扭转”,一要靠政府,二要靠个人。政府需要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从宏观上推进环保理念的落实。而个人则要从改变观念、需求、心理做起,并付诸行动。

第一,确立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底线。我们既要坚持价值多样性,以确保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选择自由,也要确立基本的价值底线,以确保每个人的价值选择不损害自然的当前与长远利益。这种基本的价值底线的具体表现便是节俭不奢、理性有度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要把节俭视为道德问题,而非可为可不为的经济问题,同时也不要使节俭与追求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立起来,既要享受自己创造、积累的物质财富,也要为富不奢。理性有度的观念必然会节制人的欲望,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二,区分真实的需求与制造出来的需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五大需求理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在人类与自然的“交往”中,同样包含了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发展需求及“追求舒适与精神愉悦的需求”。满足人类正常而真实的需求无可厚非,但需要警惕的是“过度”需求。对于自然界来说,人类的过度消耗,便意味着浪费、损害甚至毁灭。过度地向自然索取,是一种与人性相悖的病态生活方式,这种生活和发展方式不仅导致人的独立、自由和理性精神品格的丧失,而且会使生态负担加重、人与自然矛盾加剧,最终使人类寸步难行。

第三,变病态的占有心理为真实的存在心理。从心理学角度讲,人的观念与需求在人的生活方式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除此之外,人的心理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当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人的求同、虚荣、占有等心理难辞其咎。当人类在经济发展上表现出很强的求同、虚荣、占有的心理时,人类便会将包括自然在内的一切都视为可占有、可利用、甚至可交换的对象,这必然使人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最终导致发展方式的扭曲、资源环境的恶化、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以及生态的不文明。因此,人类亟需培育一种以独立、自由与理性为前提,以主动性、真实性为特征的生活和发展方式。


第四,从微小处做起。对个人来说,无论在哪里,无论谁付水费,都要有节约用水的意识与习惯,要慎用清洁剂,养成喝光杯中水的习惯;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电器关闭,少坐或不坐电梯,有节制地使用电器、电池;尽量步行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出行;要节约用纸,尽量两面用纸,拒绝一次性包装纸和豪华包装盒袋,提倡简包装,用再生纸,提倡以手帕代替餐巾纸,拒绝使用一次性笔、筷子、杯子、饭盒、牙刷、拖鞋等物品;少用或不用塑料袋,以减少白色污染;减少手机、电脑电子产品的更换频率,以减少电子垃圾。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既是党和政府的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要使这种理念深入人心,成为每个公民的生活方式。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提升公民的文明程度,提高公民的健康幸福指数,让“美丽中国”的愿望早日变成现实。

责任编辑/巩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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