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合规宣导》,欢迎阅读!
本次宣导分两块内容:
1、合规条款解读----额外收费、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2、P2P网贷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 一、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
额外收费属于公司的合规红线,具体表现是指禁止向客户收取除公司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如:1、未经审批备案的征信费;2、实地考察的交通费、服务费等;3、向客户直接收取好处费。 管理意义:
(1)对公司:违反公司“阳光”的价值观,有损公司声誉;变相加大了客户成本,降低公司产品竞争力,容易造成客户流失,减少公司营收和利润;(2)对个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客户费用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公司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规后果:
(1)属于严重违规行为,适用公司《合规处罚制度》中严重违规的处罚办法。一经发现直接给予辞退处理,并记入行业黑名单。 (2)此种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
二、不正当竞争:凡是在竞争过程中,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等手段进行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
承诺客户如办理业务,将按佣金的比例返点或给予酬谢;未完成考核或获取更高的佣金将同事的客户挂着自己名下,或将自己的客户挂在同事名下。 管理意义:
(1)对公司:挂单的行为影响公司绩效考核的公平性且可能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2)对个人:
以贿赂的方式销售产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该行为涉嫌商业贿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挂单会降低客户经理寻找一手客户的能力,且涉嫌职务侵占,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违规后果:
(1)此行为属一般违规行为,适用于《合规处罚制度》中一般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2)此种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涉嫌商业贿赂;《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刑法》第163条非国家人员受贿罪。 三、虚假宣传:(1)违规展业(合规手册第13条)。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印制、使用除公司品宣规定之外的展业品;未经授私自使用公司logo等标识。
(2)虚假宣传(合规手册第18条)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承诺放款金额;向客户宣传不是费率; 管理意义:
(1)业品内容超出公司业务范围(如银行、贷款等),涉嫌虚假宣传,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擅自使用公司的logo等标识,违反了公司知识产权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利于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容易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 违规后果:
(1)违规展业属于一般违规;虚假宣传属于严重违规。(2)此种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为: 《刑法》第222条,虚假广告罪;《广告法》第4条、8、9、28条,涉嫌虚假宣传。
为保证P2P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运作和从业人员行为,促进P2P行业的健康运行,特制定本标准,供全体合作单位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合作单位下属P2P网贷行业从业人员如符合以下行为类别者,进入黑名单: 业务品质类:
该类别主要定义与P2P直销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活动,包括实践中多发的收费类、合作类、虚假宣传类、虚假包装类等。 信息安全类:
该类别主要规制有关违规泄露公司各类重要信息或商业秘密的业务相关活动和行为。 其它类
该类别主要为除以上两类业务行为之外的其它多发高危行为,起兜底监督作用。 具体条文请参考合规手册——网贷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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