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2023-03-11 12:57:1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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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育改革,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知识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充分利用西南科技大学多学科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成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性强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继续推行主辅修制,并新制定双学位制,在《西南科技大学辅修专业实施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一、 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教学要求

(一)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由该专业所在学院参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研究制定,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后交教务处审核,经核准后实施。辅修/双学位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必修课应在46门,不应低于15学分,不超过20学分。辅修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5学分,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

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课程基础上增加58门,其中文科不低于55学分、理工科不低于60学分。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如下:

1、学生以网上选课方式选择自己该学期要修读的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 2对辅修/双学位学生超过20以上的课程可单独组织开课。对辅修/双学位学生少于20人的课程,学生可到其它主修专业插班听课。

3、如果辅修/双学位专业必修课和学生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内容相同,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4、如果辅修/双学位专业选修课和学生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内容相同,学生不得选修。

二、学生选修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在校本科学生(专科起点本科除外)修满第一年全部课程后,成绩优良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学有余力,对某辅修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一定基础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成绩优良,且平均学分绩点达2.5及以上,并且未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可申请修读第二学位。

辅修/双学位一般应跨学科门类修读,即在我校现有的理学工学文学、经


济学、法学农学、管理学学科门类所属的专业之间跨门类修读。

经批准后,学生可以从在校第二年开始修读。每人只能选修一个辅修/双学位专业。

三、报名审批程序

辅修/双学位课程自第四学期开始,计划学习期限为五个学期。第三学期进行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报名与审批工作。学校根据各专业特色、接纳学生能力以及学生需要情况确定当年辅修/双学位开设专业、各专业招生名额。教务处根据各学院专业设置情况及二年级在校生人数,本着跨专业、跨学科修读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各学院组织学生办理申请手续。

(一)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周前宣布所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接收名额和报名条件。

(二)要求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四周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经院长审核批准后,交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审批。并将录取的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于第十八周对学生学习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获得辅修/双学位学习格的学生名单。

四、学籍与成绩管理

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不变更学籍,仍归主修所在学院管理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修读资格:

(一)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后,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累计超过8个学分不及格者;

(二)修读第二专业期间,受记过及其以上违纪处分者;

(三)在主修专业、辅修/双学位考试中作弊者(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按照《西南科技大学关于考试违纪合作弊处理暂行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四)逾期不办理注册手续者; (五)学生本人申请终止学习

(六)主修专业毕业时,未完成辅修/双学位学习

辅修/双学位的成绩与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同时在学籍档案中记载。

学生因故未修满辅修/双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分而终止学习,或中途被注销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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