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欢迎阅读!
财政部长负责安全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必须在日常会计和财务管理中执行关于安全生产煤矿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2条 根据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的安全投入计划、预算、向各组织发出指令或指示,以落实安全生产融资来源,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及时供应。
第2条 按需要全额提供安保费用和维修费等全额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3条 分配给高级财务部门的安保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使用计划(或预算、批文)及时下拨到使用单位,并监督有关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4条 负责所属各科室、单位的所有安保工作。
第5条 组织健全的企业独立会计控制,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并保证严格执行。对企业的资金安全、财产安全、会计档案和会计信息的安全负责。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财务部及所属资金结算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发生资金被盗、票据丢失等财产损失的,财政部长的直接或主要职责。 第8条 钱是从第二单元偷来的、票据丢失等财产损失的,财务部长负领导责任。
第9条 因自身原因,不能保证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这导致无法确保煤矿正常生产的安全投入,财务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煤矿提取的安全费用、我们没有足够的钱支付 或用它 任何其他原因,财务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分配给高级财务部门的安保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财务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在抢救事故的非常时期,未能准确、迅速执行公司领导的决定,资金调动问题对救援工作的影响,财务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如果发生由司长直接负责的事件,财务部长负领导责任。 第1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实施行政制裁、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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